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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吉善专栏 >> 科学本来就有两种模式(二论)

周吉善 (jishanzhou@126.com) 2007.06

物理学是自然科学的理论基础,从18世纪末开始物理学就有牛顿范式和非牛顿范式之分,当然科学也就应该有两种模式。作为理论物理学博士生导师,这点常识恐怕不应该不知道吧。

我们遵照你所创造的“语言环境”,把牛顿的力学体系称之为“伪科学”,主要有三条依据:一是由于引力定律的误导,致使爱因斯坦在广义相对论场方程中“引入一个新的‘反引力’,这力不像其它的力那样,不发源于任何特别的源,而是空间-时间结构所固有的。他宣称,空间-时间有一内在的膨胀趋向”(1-P48)。最终导致他不得不公开“把宇宙项称作‘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2-P54)。

其二依旧是由引力理论引出的匪夷所思的坍塌、黑洞等概念,导致产生的大爆炸宇宙标准模型,必须由上帝安排“奇点”。

三是牛顿自己也曾宣称:“我们必得承认有一个上帝”(3-P23)。

本人是绝对不会信口开河的!

一、反牛顿范式的先躯—傅立叶

“1815-1825年‘牛顿范式’的拉普拉斯学派急剧衰败,非牛顿范式的物理学--以傅立叶为代表的热学、以安培为代表的电学、以菲涅尔为代表的光学--迅速发展起来”。“傅立叶对实验物理学数学化的主要贡献是通过他的反牛顿范式的《热的分析理论》成果及其影响实现的”。“热传播理论根本不借助牛顿原理在概念方面和数学表示方面都获得了重大的成功”。反牛顿范式是“以原理把现象组织成一个系统而不追求自然界中这些现象的真正原因”,他们相信“分析方法可以重建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些始终不能被观察到的现象的实际秩序”(4-P264)。

直到19世纪末,由于对热辐射研究取得了许多突破性成果,最终由普朗克于1900年借用“最小作用量h”这个概念,得出一个精确表述热辐射的公式;后来又经过许多人二十多年的努力,最终导致创立了量子力学。

2006年4月号《开放》杂志的“特别报导”中指出:我们那位双料博士生导师曾在电视上公开讲:“一九五一年我从清华大学物理系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宣部工作,我的第一件任务就是给中宣部长讲量子力学课,共讲了七个月”。公开发表文章揭露这种谎言的人指出:“当时量子力学这种课在大学本科四年中根本没有,只有到了研究生院才会学量子力学”。

我想补充说明的是:在刚刚建国的第二个年头,整个情况是百废待兴,残余的敌特势力依旧十分猖狂;我们的中宣部长居然会请未来的理论物理学博士生导师讲了“七个月”连他自己都没有学过的量子力学,这个“牛”是不是吹得太大了?谁会相信你的谎言呢!而且是在“与中学生们的座谈会”上这样讲,还恬不知耻地上了电视,“为什么如此离谱地在小孩子们面前吹这种牛?他还有没有良心?”文章中一口气用了十个问号和叹号,可见作者真是“义愤填膺”了!

我要补充的是,这位厚着脸皮接受“访谈”的“人物”,你知道“恬不知耻”的本意吗?古人想用这个成语告诫子孙们,不要总把心思用在自己的舌头上。你懂自己的“母语”吗?你懂得祖先寄寓在“字里行间”的良苦用心吗?从一个“恬”字的结构中,就不难悟出这么多深刻的哲理;你却不惜将伟大的中华先进文明统统诬陷为“伪科学”。

你呀你,简直是中华民族的败类!赶快闭上你的臭嘴,或许还可以为自己保留一点人性味。

牛顿范式物理学无法离开“上帝”的保佑,始终跳不出“规律外加”的怪圈;反牛顿范式物理学始终与“上帝”没有任何瓜葛,而且承认规律就存在于“系统”的内部。这两种范式孰真孰伪早已昭然若揭。我们那位可爱的“人物”既然连物理学有两种范式都不知道,他所坚信的“科学”是什么,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

实际上“真”和“伪”之间只隔着一层纸;各自都可以站在自己一边指斥对方为“伪”。但是,如果一旦把这张纸戳破,孰真孰伪就一目了然了。

“人物”既然不知道有反牛顿范式物理学,自然无条件地尊崇牛顿范式。我们给出的判决是:牛顿体系是伪科学!如果你想反驳,请看完下一节再开口。

二、加减 乘除符号之差

在《一论》中已经明确指出,牛顿力学体系只具有实用性,却不具有真理性,充其量只达到了准科学的水平;我们戏称其为“伪科学”,是为了便于放到由“人物”所设定的语言环境中进行交流。上一节指出了“反”牛顿范式的现象论物理学,完全突破了牛顿范式“规律外加”的樊篱,可以用于描述真正的自然规律,应该属于“真科学”的范畴。以这种完全符合科学发展史的两分法为前提,在三年前我从爱因斯坦原著中“读出”了一个悖论。

1905年,A·爱因斯坦在《论动体的电动力学》中写道:

如果有一观察者以速度v相对于一个在无限远处频率为ν的光源运动,并且参照于一个同光源相对静止的坐标系,“光源-观察者”连线同观察者的速度相交成 角,那么,观察者所感知的光的频率ν由下面方程定出:

.

这就是对于任何速度的多普勒原理。当 =0时,这方程具有如下的明确形式:

(1-P718).

(原文中为了给出任何速度的多普勒原理方程,光速C被记为V——笔者)。

很显然,如果 =π/2=90°则有

.

由于v2<<c2,利用泰勒展开,可得

………………(1).

但是,在将近半个世纪之后,《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浅说》中却出现了:

设ν0表示这个钟相对于K保持静止时,在单位时间内相对于K的滴嗒次数(这个钟的“时率”),那么当这个钟相对于K以速度v运动,但相对于圆盘保持静止时,这个钟的“时率”,按照第12节将由

决定,或者以足够的准确度由

………………(2)

决定(2-106)。

评述:爱因斯坦留下的这两个公式,如果(1)式中的ν和(2)式中的ν0物理涵义相同,二者就不能同时成立;如果两个式子都正确,其物理涵义就必然不同。

在这样的基础上我设计了一个验证实验,去年有幸被神舟五号副总师×××在全国政协会上作了个提案,经有关部门约请国内四位研究相对论的“权威专家”分别给出评审,结论不支持我提出的方案。但是……

对于上述两个式子,研究相对论的“权威专家”解释说:“第一个公式适用的条件是光源静止,而观测者在作横向运动”,“第二个公式适用的条件是光源在作横向运动,而观测者静止”——言外之意就是(1)式中的ν和(2)中的ν0具有相同的物理意义,即传统依据惯性系坐标变换所作的解释“均是正确的,其公式的物理实质均源于相对论中的运动时钟变慢效应”(引文见“复函”)。

我们可以不厌其烦地来推导一下“观测者静止”时的公式究竟应该是怎样的。

假定光源以速度v向着接收者运动,并在接收者的参考系进行计算。假设光源发出N个波,在接收者参考系里所测得的tR时间里,第一个光波通过的距离为ctR,而光源通过的距离为vtR。其波长便为λ=(ctRvtR)/N。因此接收者观测到的频率为:

若光源的频率为f0,则在光源参考系里所测得ts时间里,光源发出了N=f0ts个波。这里ts是本征时间间隔(在光源参考系里,第一个波和第N个波都是在同一地点发出的)。时间ts和时间tR的关系由通常的时间膨胀公式ts=tR/γ(式中 )给定。这样对于运动光源的多普勒频移效应,可以得到:

同样得出,当光源和接收者以相对速度v彼此分离时,

当光源相对于接收者垂直运动时,

.

评述:很显然,上述所谓“观测者静止”时使用(2)式的说法是错的!即无论“观测者静止”或“观测者在作横向运动”,所得结果都是“蓝移”而不是“光谱线的红向移动”,对应于“钟”就都是“运动时钟变快”或曰“时间收缩”。

实际上这个结论跟“声波”的多普勒效应就完全相同:声波的多普勒效应本来就跟接收者运动与否根本没有关系。

那么,上述那种解释的错误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

由于狭义相对论效应的必要条件是观测方向跟运动速度方向相垂直,所谓“观测者静止”或“观测者在作横向运动”的假定,根本就都不能成立!能够满足“相垂直”这个条件的惯性系运动只有一种形式,即发光体和观测者永远在做等速同向的平行运动,跟上述两种“假定”均不符合;如果假定“观测者静止”,发光体就只能做非惯性系的圆周运动。所以,狭义相对论揭示出的横向多普勒效应,就只能是“运动物体发出的光线在光谱上向蓝端移动”,对应于“钟”就是“时间收缩”——狭义相对论是描述非惯性系运动的理论,任何立足惯性系所作的解释,就都不能成立。

另外,我们还可以给出“不应该依据惯性定律解释狭义相对论”的三个理由:

1、惯性定律进行坐标变换时,依据的是伽利略变换的t’=t,即所谓的同时性是绝对的;而狭义相对论却证明了同时性是相对的。

2、同时性的相对性并非是由狭义相对论带来的新观念,高中《物理》教课书中早已明确指出:同一台钟放在不同的高度或纬度,经过相同的时间间隔(比如一昼夜)所记录的数据本来就不相同。广播、电视每隔半小时就要提供精确的时间信息让我们“对表”,足以说明全中国使用的都是相对于北京“钟的读数一致”的相对时间。

3、经典物理学要求“钟的读数一致”,相对论要求“使用同样的钟”,两种理论关于时间问题的观念差异就在这一点。“钟的读数一致”虽说对于协调社会群体活动非常实用,使用的却不是“自身在那里流”的“绝对的、真的”时间。只有“使用同样的钟”所记录的,才是空间中不同位置“自身在那里流”的“绝对的、真的及数学的”时间(5);要描述真正的自然规律,就必须使用这种具有“同时性的相对性”特点的真时间!

四位被称为“权威专家”的、“体制内”的“主流科学家”的“尊严和荣誉遭到如此践踏”,声称“为了捍卫科学”的双料博士生导师恐怕又该拍案而起,“宁愿付出代价”了吧。不过,应该提醒的是:除非你有本事能够将式子中的分母证到分子上去,还是免开“尊口”为好。

详细情况可参看sea 3000.net/zhoujishan中“挑战百年来的理论权威”。

牛顿范式和非牛顿范式之间的关系,就跟加与减、乘与除的关系一样泾渭分明。那四位被称为“权威专家”的“体制内”的“主流科学家” ,就因为用惯性系理论去解释非惯性系现象,终于不得不露出“伪”的马脚来。

单从实用的角度讲,你们那“牛祖师”建立的体系还可以差强人意;如果从“更逼近真理”的角度去考虑,只有你自己才属于名符其实的“伪科学家”!

三、未来科学的出路

物理学本来就有牛顿范式和“反”牛顿范式两种:牛顿范式物理学的引力定律导致爱因斯坦犯了个大错误,致使宇宙标准模型离不开上帝;“权威专家”用惯性定律去解释辐射现象又弄出这样个笑话——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爱因斯坦的气度,敢于公开承认是自己犯了错误。

那位双料博士生导师你说呢,我和这些“权威专家”到底谁“伪”了?

还有一位比你更有名望的真正科学家,由于不慎在一次“高峰论坛”上讲了这样一句话:“《易经》倡导‘天人合一’的理念,将自然和人归为一理,使得中国文化没有产生自然科学研究需要的推演法,阻碍了近代科学在中国的启蒙”。

为此学术界曾引起一番激烈的讨论。我参加过一次学术讨论会,发言在二十位之后。我的开场白是:前边诸位讲的,从逻辑上和理论上看都是对的,但是人家可以不予理睬;因为你们讲的不但不能被“实验”证明,甚至连数学模型都没有。人家可是只相信这两样呀。

于是我就改变了“发言”的内容,公布了我多年刻意寻找到的三个悖论。

悖论之一:时间作为物理学量纲式中最基本的物理量,居然在两个物理定律中直接矛盾。依据单摆公式,g越大时间越快,可以记为T ∝g-1/2;广义相对论的推论却是g越大时间越慢,可以记为T ∝g——两个完全不能相容的关于时间的物理定律,被证实都是对的,无论对理论物理学、哲学及传统思维方式都构成严峻的挑战。

关于时间的悖论(即T ∝g-1/2、T ∝g都是正确的)充分证明,从同一的前提(g)可以得出完全相反的两个正确结论(T变小或变大)——传统确认无误的排中律已经不再属于真理的范畴(6)。

悖论之二:航天领域使用的卫星轨道方程V2=gR,来自于惠更斯圆运动方程T=2π 的变形;如果将自由落体公式变形后可得V2=2gR(R等于地球半径R0加上距地面的高度H)。将两式同乘以m,即可以得到两个完全不相容的方程mV2=mgR和mV2=2mgR——机械能守恒和转化究竟应该使用哪一个呢?(上述两个发现均已在正式发表后,载于sea 3000.net/zhoujishan中,有兴趣者可以从网上下载全文)。

这个悖论告诉我们:1、关于空间成为“动力学量”的物理学机构,就在于空间中存在着用L、T表述的一些自然规律,比如开普勒的行星轨道运行的第三定律、惠更斯的圆运动方程和伽利略的自由落体公式等(均出现在牛顿引力定律之前);2、牛顿引力定律的第一假设实际上就是将圆运动方程移项、平方后乘以Rm,并非出自他自己的创意想象;3、宇航领域使用的卫星轨道公式V2=gR,本来就可以将牛顿乘以Rm换成直接乘以R2导出,跟所谓的引力定律根本就“风马牛”不相及……天体运行和自由落体等自然运动,本来就都由用L、T表述的空间结构g(传统称为重力加速度,实际上应该被理解为存在于空间中的自然场强度)为之提供第一因,根本毋需那种“莫须有”的来自上帝的第一推动(详尽的具体问题,将另外撰文专门讨论)。

悖论之三:关于狭义相对论揭示出的二级多普勒频移,爱因斯坦自己就留下两个不相容的公式: .

由于v2<<C2,利用泰勒展开,可得

.

当今使用的是后者,而正确的却是前者;所有理论著作和教课书中所谓的横向多普勒红移,均应改为蓝移才对(验证实验近期即可以付诸实施)!

传统每遇到理论和观念不相容时,都要求对理论进行修改,使之适应于习惯认为完全正确而不容置疑的传统观念;然而要想消除这三个悖论,需要变革的却是传统观念,而被实践确证了的可以用数学定量表述的科学理论是不容修改的。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并非属于科学家的古代诗人留下的这十四个字,早就道破了西方科学中之所以存在上述悖论的“物理机制”——中西文化的优势互补,是当今科学和哲学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任何一位对中国传统文化出言不驯的人,都将会被历史证明是错的;尤其是那些黄皮肤的华人后裔,这种不驯实际上无异于对祖宗的背叛。

未来科学的出路何在?一般都看好20世纪70年代之后由非牛顿范式物理学发展起来的自组织理论。其基本思想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个远离热平衡的开放系统,只要能够保持与外界不断地交换物质和能量,当外界达到一定阈值时,就将会产生新的序,或曰发生质变。系统和外界、物质和能量:自组织理论认知的起点不仅是系统论的,而且还必须是二元的。

从7000~9000年前裴李冈文化生产的红色陶器,到大量出土的精美绝伦的瓷器和青铜器,足以证明至少在5000年前,华夏先民就已经在非常熟练地运用这种自组织机制:陶土或矿石分别作为开放系统,炉中的温度为之提供了能量变化的外界环境;系统通过从外界定量有序地获得能量,在外界环境达到一定的阈值之后,陶土或矿石就将会发生质变而产生新的序。

西方人既惊叹于新理论的实用有效性,又困惑于它的新奇莫解。我们却说至少在5000年前华夏先民就能熟练地应用这种原理,原因就在于受中国传统文化陶冶的人们,认知的逻辑起点先天就包含着二元的和系统论的两种要素。

请问尊敬的哲学博士生导师,你敢反对“中华传统的阴阳二元论,必将成为未来科学的哲学自然观”这个判断吗?我非常渴望能够得到一顶“伪科学”帽子,不知你肯不肯恩典恩典?

实际上从19世纪末物理学天空中出现“两朵乌云”之后,牛顿范式物理学已经成为科学继续发展的障碍,而学术界依旧还将它视为典范的传统观念,导致产生了诸多困惑和悖论;未来的科学必须沿着非牛顿范式物理学的道路发展,才有望彻底摆脱当前的困窘。迄今为止人们都还没有意识到,相对论和量子论都是由非牛顿范式物理学发展而来的,这种“规律内在”理论对“规律外加”的牛顿范式物理学的冲击,才是当今所谓“科学和哲学的悖论”的实质之所在。

四、数学并非是万能的

我们那位二十四岁就给中宣部长讲了“七个月”量子力学,十年前在一次“哲学研讨会”上宣布:“我现在向中国的科学界和哲学界提出挑战,我要保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伟大“人物”,肯定不会不知道“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但是你是否知道“质”有“性质”和“本质”之分?是否知道“在力学中并不出现质”(7-P486)?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主要从希腊人那里得来的那种智慧,只不过像知识的童年,具有着儿童的特性;它能够谈论,但是不能生育;因为它充满着争辩,却没有实效……我们熟悉的那些科学也是这样,虽有一些冠冕堂皇的、讨人喜欢的一般论点,可是一碰到特殊事物,即生育的部分,需要结出果实、产生成果时,就引起争执,吵吵闹闹,辩论不休了。这就是事情的结局,就是它们所能产生的全部结果”(3-P189)。

弗兰西斯·培根四百余年前指出的这些问题,就已经告诉我们即使是大家都“熟悉的那些科学”,也很难解决“生育”(即质变)的问题。

直到十九世纪末,恩格斯才明确指出:由于康德那《自然通史和天体论》的出现,“关于第一次推动的问题被取消了,地球和整个太阳系表现为某种在时间的进程中逐渐生成的东西”;从而改变了“这个时代的特征是一个特殊的总观点的形成,这个总观点的中心是自然界绝对不变这样一个见解”,不得不接受“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是生成着并消逝着“”(7-P451)的新理念。

在欧洲文化中仅仅是关于“生育”观念的确立,就用去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待到恩格斯明确指出这种新观点的真正价值,又用去了两个世纪的时间。二十世纪末叶出现的老三论、新三论及自组织理论,几乎全部是关于“生育”的理论,对于那些在不能生育的“轨道”上“跑”了数千年的人们的思维惯性,不能说这不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为什么西方那些有真知灼见的有识之士,都会到东方文化中寻求哲学的启迪,根本原因就在于由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发展而来的“科学”遇到了麻烦;因为数学并非是万能的,当它面对“质变”的问题时,就不得不暴露出捉襟见肘的窘态。

早在1931年奥地利数学逻辑学家库尔特·哥德尔“通过复杂的逻辑证明,以‘在罗素佯谬系统中不存在命题PK(K)的证明’的结论,确立了著名的哥德尔定理,摧毁了伟大德国数学家大卫·希尔伯特要把数学置于无懈可击牢固基础上的宏伟计划,证明了宇宙公理和法则并非数学逻辑独家所能描述这一科学结论”(8)。罗素对哥德尔证明的回应是:“数学基本上不是一个了解和操纵感觉世界的工具,而是一个抽象的体系”;“我在数学里总是希望得到的那种壮丽的确定性消失在不知所措的困惑之中”(3-P298)。最终他在晚年自传性的《我的哲学的发展》中,直接喊出了“放弃毕达哥拉斯”的呼声。

对于这些非常高深而又艰涩难懂的数学问题,我们可以略而不论,只要结论就够了。简要地讲:命题PK(K)的意思是,由A、B两元素构成的“自集”系统,总元素数将会是A、B、AB三种,对于这样的系统,数学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因为AB在这个系统中形成的过程已经不属于量变范畴。

姜祖桐先生由此得出数学逻辑不能描述质变,中国传统文化中“二生三”这个命题,即是由P2(3)命题表述的质变逻辑,其中包含着处理质变事物的理性思维法则。由之证明A、B自集可以生出第三种态AB,这里的三不再是自然数3,而是“第三者”。早在两千余年前亚里士多德就指出的“数学物理学不能给出完整的物理学,理由是物理学要考虑一切原因”,终于有了令人信服的数理依据。

“二生三”中的3,指的是第三种态,比如质子和电子结合成中子,正、反粒子湮灭为ε。可以以水为例讲一下“性质”和“本质”的根本差异:水的三态变化属于性质变化的范畴;当我们对水通入电流时,水就会变成氧气和氢气,所谓的水根本就不存在了。只有像这种水不再为水的变化,才属于“生育”的范畴。

傅立叶创立的反牛顿范式物理学,研究的热辐射现象属于质变的范畴;而在牛顿“力学中并不出现质”。碳原子燃烧时生成能量子ε,是由碳的“消逝”生育了ε,只有这样去认识事物,才能抓住自然演化的要害。

请问那位伟大的双料博士生导师,你可知道这些常识?在你给中宣部长讲量子力学时,是否明确定义过量子是什么?过了四十五年之后你又故伎重演,在不对“科学”给出明确定义的前提下,树起了反“伪科学”的大旗。你的行为已经明确告诉人们,你“宁愿付出代价”所要“捍卫”的“科学”究竟是什么货色了。

爱因斯坦早就明确指出:科学理论的完整体系由概念、定律和结论三者构成。“这些不能在逻辑上进一步简化的基本概念”,“组成了理论的根本部分,它们不是理性所能触动的”(3-P338)。你的行为只可能有两种解释:要么是在“科学”面前的“无知和愚昧”;要么是为了更便于混淆视听以得到你自己欺世盗名之目的。对“科学”这个概念如此“无知和愚昧”的人,却大喊着要“捍卫科学”,历史将会证明他只不过是一个跳梁小丑而已。

我们需要明确告诉那位可爱的双料博士生导师,“权威专家”的失误就在于使用“不出现质”的理论,去解释属于“生育”范畴的辐射现象!如果你连这点关于量与质的差异性都“悟”不出来,那可就真的不可救药了。

宣称“为了捍卫科学,我宁愿付出代价”的科学家,不能明确回答“科学是什么”;公开“向中国的科学界和哲学界提出挑战”的哲学家,不清楚“质”有性质和本质之分。哲学和“科学的尊严和荣誉遭到如此践踏”,作为双料博士生导师的伟大“人物”,究竟该对“科学的悲哀”和“科学家的耻辱” 担负多大的责任呢?总把自己的心思用在自己的舌头上(“恬不知耻”的本意),一有机会就想以自吹自擂来抬高自己身价的“人物”,你还配得上谈论“耻辱”二字吗?

五、关于科学及科技体制的反思

近期学术界围绕《科普法》该不该将“反对伪科学”作为条文写进去争论得非常激烈,大有两军对垒、势不两立的气概。愚以为大可不必浪费那么多的人力和时间,只需要弄清楚与“科学”直接相关的几个概念就可以了。

古话说得好:名不正则言不顺。学者的任务是为“科学”这个概念正名;写不写进去并不是我们说了算,问题是谁的解释能被负责立法的人民代表所接受。

首先、科学这个概念是一个外来的词汇,在古汉语中只有科和学这两个字;合在一起表示“分科之学”的意思。“如果你们想要从理论物理学家那里发现有关他们所用方法的任何东西,我劝你们就得严格遵守这样一条原则:不要听他们的言论,而要注意他们的行动”;“去了解他怎样看待他自己所研究的那个科学分支的,这也许毕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3-P337)。

爱因斯坦使用的“科学分支”告诉我们,所谓的“科学”只是学科分类的一种形式,诸如地理学、植物学之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尊严和荣誉”;而科学这个学科则有许许多多“分支”,每一个分支的内容都应该被称为一种“科学理论”。这种见解和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科学”是一致的。

“科学”和“科学理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科学作为一门学科,根本没有“真、假”之分;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知识,也只有“对、错”之别,自从有人类以来“错”的理论都不是凭“打”、凭“反”灭掉的,而是遵从一种自然淘汰的法则,逐渐积累起一个庞大的科学知识体系造福于人类自身。

从语义学的角度考察,科学还有作为形容词和副词使用的功能,比如“科学的解释应该是…”,“这种设计很科学”,就都可以被理解为“正确”。

那位双料博士生导师的“行动”,就是故意将作为名词的科学和作为副词、形容词的科学混为一谈以欺世盗名。

关于“伪”字,汉语辞典的注释是“假、诈”。很显然用伪字修饰的主词都应该具有“主体能动的意识”,因为所谓的“假”必须是主观“造”出来的东西,如果再含有“主观故意”的成分,就叫作“诈”;客观存在的无主体意识的东西是不具有“造假”功能的。所以作为名词的“科学”根本就不具有“主体能动的意识”,很显然不能用“伪”字去修饰;而作为副词和形容词使用的“科学”,指的是被修饰的主词的属性,根本就不是主词所指代的“实体”。难道我们可以使用“伪红色”、“伪坚硬”之类的说法吗?

另外,与“科学”相关的还有“科学的方法”之类用法;这里的科学依旧是形容词,学术界公认的检验知识真伪的科学方法有三种:逻辑、数学和实验。故而关于“知识”到底是不是正确,只需要采用这三种方法中的任意一种去验证一下就可以了,想用“伪科学”的帽子打压对方以标榜自己正确的作法,都是别有用心的,最客气的说法也是“不科学的”。

综上所述,作为名词的科学不具有“主体意识”,不能用“伪”字修饰;作为副词和形容词的科学,是抽象的属性概念,跟“伪”字更不沾边。对“科学理论”或“科学方法”而言,这里的科学都是形容词,当然就更不应该使用“伪”了。对于那些总想用“伪科学”这个概念打压别人的人,我们只能说他要么是不懂自己的“母语”,要么是别有用心,二者必居其一。

为了“迎奥运”国家相关部门请外国人修正北京市的双语标牌,一来说明了中华民族的谦逊和自律,二来显示出我们对外国人及其外语的尊重。但是对于我们自己的母语又是何种态度呢?

演艺圈内且不必说,那些电视主持人(包括央视)时不时也会冒出一个外语缩写的音译单词,报刊上也不乏这种现象。不知道你们这些“左右视听导向”的人是否想过:我国究竟有多少人懂外语?你们可能会解释说“这是引进”;我则要说这是想自我卖弄出风头,却不惜以破坏自己母语的纯洁、规范为代价。

一个人如果不知道尊重别人,是不会受到别人尊重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又何尝不是如此。

我呼吁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该“为了捍卫汉语的规范和纯洁”,说一声“我宁愿付出代价”。试问那位伟大的“人物”,你说该也不该?

其二、讨论一下由劳保福利制传留下来的科技体制的弊端。

四月二日铁凝作客央视“面对面”,讲起作协体制改革的几句话对我有所触动,写下来以供参考。铁凝用了“体制内作家”和“签约作家”这样的概念,并且说签约作家远远多于“体制内作家”。主持人问她:听说有体制内的人自愿退出,是真的吗?她回答:毕竟太少了,那是铁饭碗嘛。说完笑了笑。

咱自己不是决策人,不敢对此进行评论;想说的是应该考虑科技体制中的“铁饭碗”问题。

在这里我只想如实写几段自己亲身的经历,并不难从中发现应该“改”的地方。前年春上我那关于验证相对论时间效应的文章有幸转到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高技术研究部主任×××手中,他觉得有实用价值,就告诉我:我退休了,鞭长莫及呀。只有转给在职的人,才可以向前推进。我有个好朋友,工程院院士,现在还在职,我可以推荐给他。一个月后他颇为愤慨地告诉我:我给他打电话说了这事,他问我你是什么职称,发表过哪些重要文章,有几本著作。屁事,没想到几年不见,他竟变成这样了。现有的文章摆在这儿,和有没有著作有什么相干!这个发现在航天上有用,神舟五号总指挥中我有朋友,可以向他推荐。

我实在是太“幸运”了,前年六月九日不仅在北京讨论了我的文章,还答应待我设计好可操作的明细方案后由他们来做。

“体制内”那些有权者,只注重虚名不看实际水平,是造成科技界“万马齐喑究可哀”的一个重要原因。

去年三月我带着实验方案进京,那个“神舟五号”的朋友告诉我:这个实验我的实验室不能做,需要立项。你这个“圈儿外人”想立项,首先需要找专家评审,如果有一个权威人士有想法,我搞了大半辈都没发现的问题,怎么让他发现了。他不发表肯定的意见就立不了项。

你把材料整理好,我可以在政协会上作个提案。

于是,就有了转到四位“权威专家”案头的机会。

“各个学派的传承依然是师徒的传授,而不是发明者与进一步改善发明者的继承”(3-P189)。将近五百年前弗兰西斯·培根曾经鞭挞过的现象,今天在我国依旧存在,可以算科技体制中的第二个弊端吧。

这种“不发表肯定意见”还算是好的,更有甚者还会“首先是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我的理论进行了评审,但却根本不让我参加答辩,也不让那些记者们参加旁听。最后×先生的发言作为会议的主旨发言,刊登在一九九六年九月二日的《××日报》上,还说是要百家争鸣”(见《开放》杂志的“特别报导”)。

这种行径简直就是他的牛祖师对待莱尔尼兹事件的翻版,不难看出我们那位“人物”已经“伪”到了何等地步。

由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原因(待具体落实之后再公开),我收到了“按照规定”本来不应该得到的“复函”;看过“权威专家”的意见后,向相关单位要求和“权威专家”直接沟通交流,回答是:“没必要吧。以后不要再打电话了”。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写了个“评述”在sea 3000. net/zhoujishan上公开发表;本来只需要在小范围内就可以“拍定”的事,无奈何只好公之于众。请“权威专家”能够体谅本人的苦衷。

当今这种科技体制使得“体制内”的人对知识“虽然有所订正,却没有什么提高;虽说改进了知识的状态,却没有扩大知识的范围”。即使“确实有一些人干得比较勇敢,他们放手大干,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推翻前人的见解”。“体制内的人”却会将这种作为理解为“只是要更换学说,使支配人们见解的权力转入自己手中”(3-P189)。而这正是他们所害怕的、在他们这个圈内时有发生的事情,“体制内的人”对理论的变革和创新存有抵触的戒心。

从劳保福利制度传下来的这种科技体制,培养了一个非常特殊的特权阶层,他们中间的不少人故步自封、不思进取,拉帮结派、党同伐异,严重阻碍着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

胡锦涛主席明确指出:“进入二十世纪,世界新科技革命发展的势头更加迅猛,正孕育着新的突破。在世界新科技革命推动下,知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国民财富的增长和人类生活的改善越来越有赖于知识的积累和创新。科技竞争成为国际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当今时代,谁在知识和科技创新方面占据优势,谁就能够在发展上掌握主动”。

而我国当今这种“体制内”的“权威专家”可以随意扼杀民间有志者创新的现状,必须尽快彻底改变!只有创造一种不分“体制”内外、可以宽松、平等地进行交流的科研环境,才会有利于加快“建立创新型国家”的进程。

中国历来就有科技在民间的传统,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就是自己刊印的,举世闻名的“四大发明”,也都不曾得到过当权者的资助。现在的情况已经不同于古代,使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国家要花巨资去养一些无所创新的人,却不肯给民间那些有创新潜力的人一些资助。

顺便说一句:又经过七、八个月个人的奔波和“游说”,我所设计的实验,终于有人要付诸实施了。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我们那位“人物”可能又会怒不可遏了:你拿清末社会的腐败来影射伟大的社会主义制度,太可恶了!不过,我相信人民都是非常明智的,谁也不会再相信你这种“文革斗士”式的鬼话。

其三、谈一谈刊物和媒体对“创新”的影响。

看过“权威专家”的意见,确信自己的理论没有错误:爱因斯坦留下两个不相容的公式,一个讨论的是“光”,另一个讨论的是“钟”;传统以讨论钟的公式解释光现象未必合适。传统不能予以验证的原因是,无法解决钟“二次相遇”的问题,文章中提出一个巧妙的办法,可以在实验室内静止的条件下完成验证实验。

之后我就将它投给《时间频率学报》,专家的审稿意见却是:

“近二、三十年来,有关国际学术机构在组织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诸多关于相对论及其应用的决议;有关国际学术刊物和国际学术会议上也发表了很多该方面的研究或应用论文。建议作者多参阅一些经典著作和其它近期研究成果,并慎重对待相对论及其应用问题”。

废话连篇!

审稿的“专家”先生,你只需要说文章中的“+”号和“-”号哪一个对就行了,何必要连用三个“国际学术”?无非是想玄耀你知道的不少,但是为什么不敢说一声是或否?另外,不知道对待相对论有什么“慎重”的必要,是害怕那位“人物”给我扣上“伪科学”的帽子吗?

谢谢你好心的规劝。但是,即使你这“体制内的专家”害怕,我却不怕。

就是这种张口“国际学术“”,合口应该“慎重”的科研环境,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在十五年内是绝对不能实现的!

我曾经问过几位刊物的主编:你们请专家审稿是天经地义的。专家给了肯定意见你们发,属于稳妥慎重;如果专家不给肯定意见,却指不出文章中的错误,你敢发表吗?其答复都总是“王顾左右而言他”。

就是这样的现实环境,“当今时代,谁在知识和科技创新方面占据优势,谁就能够在发展上掌握主动”。真不知道国家元首的这句话,在我国什么时候才能受到重视。须知创新往往都包含着对旧权威的否定!

更有甚者,在我将电子稿件发出的第二天,就收到一个“投稿须知”,内容是:1、“投稿作者须同时转让文稿版权给编辑部,并把全部作者签名附单位盖章的《版权转让协议与学术规范承诺》函寄来”;2、“凡是向本刊投稿者,须交纳论文审理费,凡在本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须交纳版面费,具体款项网上通知”。

看到这样高的门槛,我只好望而却步了。刊物敢向投稿者提出这种苛刻条件,而且规格越高就开价越高的,我国恐怕应该是“独领风骚”了吧。

比如我投稿的这家刊物,虽说强调了发表“具有原创性的物理学研究论文”,重点却在于第一句本刊“是中国××学会”主办的。这样的规格面对的自然就应该是有“项目资金”支持的专家、教授和博士群体;来自民间的业余研究者,当然就应该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了。

要想揭开谜底,还是听听专家的意见吧。

被称为“国学大师”的任继愈老先生作客央视演播厅,曾经提出一个建立“国家博士”评选制度的建议。理由是由于“特别情势”的需要,硕士点、博士点逐年增多,实际上有些所谓的导师,连真正博士的水平都不具备,未免有损于“国格”。“国家博士”的头衔只是个名誉,不跟晋级、提薪挂钩,只代表他的学业水平有多高。

就在当今的情势下,手里掌握一个刊物,也不失为一种财源。因为无论是科研人员、教授、讲师,还是公务员、硕士、博士研究生,甚至是中、小学教师,要想晋级、提升、长工资,都有一条在××级、××级刊物上发表多少篇文章的硬指标,向“刊物”投资所获得的“利润”是相当丰厚的。

只有像我这种“民间”业余的“科技痴迷症”患者,直接将“日常生计”和“向刊物投资”放在天平两端掂量时,才会产生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窘迫感。

这些年来国家在调整脑力和体力劳动“倒挂”上作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了很好效果;究竟应该如何解决编辑和原创者“倒挂”的问题,恐怕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吧。

最后简单讲几句媒体对“建立创新型国家”和在树立正气方面应起的作用。

长时间冷落了我们那位“人物”,实在有点对不起。

《开放》杂志的“特别报导”中载:“人物”曾经很“成功”地完成过仿效他的牛祖师对待莱布尼兹的表演,就和媒体有过一些瓜葛,抄录于此以飧读者。

他“首先是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我的理论进行了评审,但却不让我参加答辩,也不让那些记者们参加旁听。最后何先生的发言作为会议的主旨发言,发表在一九九六年九月二日的《××日报》上,还说是要百家争鸣”。“ 我连写了三篇文章进行答辩,可是《××日报》拒绝刊登,并且记者先生们告诉我说,他们都已被各自所在的报社社长叫去谈了话,警告他们不得再支持我,说是这叫‘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先生还亲自找×××先生谈了话:‘这件事要让×××院长知道了,你还想不想当这个副主编?!’……并说这是中宣部领导的决定”。

这件事过去十年了,但愿现在、今后媒体不要再做这种不光彩的事。如果不彻底改变这种所谓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十五年建成“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决策,恐怕是实现不了的。

参 考 书 目
(1)(英)霍金著 许明贤等译 时间简史 湖南科技出版社 1995年
(2)(英)霍金著 杜欣欣等译 霍金讲演录 湖南科技出版社 1995年
(3) 文池主编 宇宙简史 线装书局 2003年
(4)董光璧等著 世界物理学史 吉林教育出版社 1994年
(5)(英)牛顿著 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 商务印书馆 1956年
(6)周吉善 世纪之交的新困惑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5年3期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 1972年
(8)姜祖桐著 H自组织理论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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