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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防震减灾法的意见
人大常委会法制组:
我致力地震预报四十年,尤其唐山地震以来一再呼吁地震可报,早在2000年12月28日撰写《地震预报的新思考》时就确认:“从理论上说人类对灾害性地震的预报已可基本过关,唐山、阪神之类的灾害已可避免,但在具体操作上若不能将相应的科学知识普及给群众,有益的信息不能畅通上达,或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渎职,则又另当别论了”(见sea3000。Net/xuhaomin 徐好民集5-145)。2003年12月15日撰《关于实行“普及科学全民防震”的建议》时已指出:“地震预报问题不在于能不能预报而在于做不做预报,不做永远不能,做了不认真也不能。地震预报问题已不是认识得到不到的问题而是做得认不认真的问题”(见sea3000。Net/xuhaomin 徐好民集5-177)。2007年6月23日撰《近期华北地区值得关注的地震危险区》指出:“云南及其境外地震之后地震会往四川、华北地区迁移吗?这是地震部门及地震科学工作者不可掉以轻心、不可不考虑的当务之急。能不能迁移?往哪儿迁移?这要靠宏观、微观异常的变化、发展才能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并进一步指出:“作者一再强调地震可报、人人有责、科学普及、全民防震;在地震预报上宏观异常优于微观异常,群发异常优于单项异常,集中异常优于分散异常;要想得到有明确减灾效果的成功预报抓强震震中区的宏观临震信息是其关键!如果这次强震没能抓注造成了重大灾害,是全国上下应该猛醒的时候了!忠言逆耳,莫谓言之不预也”!
很可惜的是自今全国上下并未猛醒!在地震能不能预报的问题上中央领导仍不愿认真听取坚持地震预报学者的意见。中央领导倡导科学发展观,在地震预报问题上在院士大会上作了讲话、请了海归在人大会堂作个报告就算执行科学发展观了吗?为什么不能听一下说地震能报人士的意见呢?现在全国在地震能不能预报、可不可预报、如何预报上并没有统一的、清醒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急匆匆修改防震减灾法有什么必要呢?有什么益处呢?执政不是作秀!修改法律是为了今后避免唐山、汶川事件重演呢?还是为今后再出现类似事件时好为某些人开脱呢?“执政为民”这是政府的庄严承诺,也是人民的期望!但这不只在语言上更在行动上。汶川地震在考验着政府的诚信、考验着政府问责制的真假!是回避不了的!一次矿难、一次安全事故都有人负责,这样一次地震至今无人负责?!全是因为科学问题不须负责?现在地震局学者在震中区已调查到震前几天有二百多项异常,真是地震不可报?不能报?震后我已写了《地震是不能报还是不去报》(sea3000。Net/xuhaomin 网站桌面)、《汶川地震的教训》(sea3000。Net/xuhaomin 网站桌面)、《缘木求鱼岂可得》(sea3000。Net/xuhaomin 网站桌面)、《民族文化与征兆地质学》。现任中央领导没有像周恩来那样下力抓防震工作,也没有像他们自己2003年防非典那样下力抓防震工作!中央领导过分姑息了地震系统的歪风邪气,在地震预报问题上偏听偏信,错失良机!外国人认为地震不能报是认识问题,中国地震局的人说地震不能报是渎职!我多次批评中央及局领导忽视地震预报问题,得到的只是反感,至今尤烈!我希望的是避免唐山、汶川事件重演,政府难道不希望吗?政府若希望避免类似事件重演就放下架子认真听听我们的呼声!我从1986年至退休(2002)所得科研经费不足十万,发表四本书(两本专著、两本论文集),第五本(论文集)业已大部分在网上发表。我的成果是在继承民族文化和中西科学文化结合的基础上获得的,可以和花上百亿获得的成果比较一下优劣!我认为这是地震预防问题的根本出路!我已写了《地震可报人人有责科学普及全民防震》《防疫与防震》等文,都在网上。
目前当务之急是应在全国自上而下开展一次有关地震预防的科普教育、一场明辨是非的争论,统一认识,明确今后的行动方向,在这一基础上修改相关法律,规范官员和社会大众的行为。修改法律是为了加重责任(不论官员或群众)、避免重蹈覆辙,而不是为了事后某些人易于推卸责任!我更多的意见可在网上查阅,也可应邀面谈。我也愿成为这场争论的众矢之的!
顺致崇高敬意!
徐好民
2008.11.17
附件 1:近期华北地区值得关注的地震危险区 2007.06.23
2:民族文化与征兆地质学 200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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