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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宇丹 (xyd3411@163.com) 2007.04
科学大统一 第九篇 宇丹質人體科學第一章“我”的奧秘 (九)“我”有多大?
論證了人體主宰“我”的存在;“我”是信息和動因;“我”由信息庫、掃描器和自動反應裝置構成;“我”中信息庫由正負電子、正負光子和正負熱子構成之後,筆者就來論證“我”的大小。
人類認識到有人體主宰“我”存在起碼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但是真正探索人體主宰“我”的存在卻是近幾十年的事情。
據說美國有個麥克特嘉醫生,用一個人死前和死後的重量差來證明靈魂存在,所測得靈魂重量的平均值爲7.l克。這個資料可不可靠呢?如果靈魂的重量真有那麽大,且是固體物質,人體解剖學就肯定可以找到它。因爲,7.l克的靈魂即使是按鐵的比重來計算,也將近有1立方釐米的體積。這麽大體積的物質靈魂究竟是怎樣離體的呢?倘若認爲靈魂是氣體,氣體當然可以輕而易舉地從體內逸出,但它又是怎樣産生信息和動因的作用的呢?總之,麥克特嘉醫生測定的靈魂是經不起科學推敲的。
人體主宰“我”的大小問題,唯有用宇丹質論的觀點才能解決。
筆者在《細胞分裂的啓迪》一文中指出,細胞分裂的信息和動因不可能由DNA提供,因爲DNA在細胞分裂過程中始終處於被分裂的狀態之中。因而筆者認定細胞分裂的信息和動因必然來自細胞的核仁之中,即認定細胞主宰“我”(或靈魂)在核仁之中。
那麽我們來粗算一下核仁的大小。如果人體中1014個細胞的總重量按60公斤計,每個細胞的平均重量約爲6×10-10克。核仁按細胞重量的千分之一計,爲6×10-13克。這就是說細胞主宰“我”的重量必小於10-13克。我們按碳原子質量1.994×10-23克來計算核仁的直徑。碳原子直徑爲1.54×10-8釐米。用1.994×10-23克/個,除6×10-13克,得核仁中有3×1010個碳原子。3×1010開三方,約爲3.I×103個。即核仁直徑上有3.1×103個碳原子,其直徑爲4.56×10-5釐米。這就是說細胞主宰“我”的直徑必小於10-5釐米。
筆者已經用宇丹質論證明,處於分裂狀態的細胞兩極中心體發射的星射線和紡錘線皆是宇丹質連射線的表現。這種宇丹質連射線是由如電子般的宇丹質高序物質“丹”發射出來的。並認定“我”中的掃描器主要由宇丹質高序物質“丹”構成。所以筆者推定,生物學認爲消失了的核仁,必定是隨核仁中的細胞主宰“我”的分裂而消失的。這種消失的核仁中的細胞主宰“我”,肯定是鑽入中心體管中之後才發射出星射線——宇丹質連射線來分裂DNA的。既然細胞主宰“我”可以鑽入中心體的管中,“我”必小於中心體管的管徑。那麽,中心體管徑究竟有多大呢?
1996年獲得諾貝爾化學獎的納米管直徑是1.4納米,即1.4×10-7釐米。納米管由十個六邊形的碳原子結構組成。而細胞中心體由九束微管組成。中心體也是必須用電子顯微鏡才能看見的。但筆者尚不知道中心體管徑的大小。如果1985年出版的中學《生物》教本上的中心體圖是在百萬倍以上電子顯微鏡下拍攝的,那麽,中心體管的管徑必小於10-5釐米,則細胞主宰“我”的直徑就必小於10-6釐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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