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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邹衍的五行相生说与“天子”的明堂制度 一、邹衍的五行相生说与其明堂制度的设计 邹衍的五行相生说,上面我们已经说过,它是按顺推的方法来推衍的。因为邹衍的著作失传,祥细的办法已经不得而知,只是在一些零星的辑轶史料,可以看出其大概情况。裴駰《史记集解》引如淳的话,说邹衍的书有“五行相次转用事,随方面而服。”即是主张五行相生说,按五行的相生顺序与四时相配,即春为木;木生火,夏为火;在夏与秋之间增加季夏,以好与五行相配,即火生土,季夏为土;土生金,秋为金;金生水,冬为水。天子在明堂的方位为春季在东方,夏季在南方,季夏在中间,秋季在西方,冬季在北方。天子所穿的衣服的颜色,春季为青色,夏季为赤色,季夏为黄色,秋季为白色,冬季为黑色。天子在明堂发布四时教令的内容即是历法,要求天下臣民都要执行。 这与邹衍“钻燧改火”之说,也是相符合的。《周礼•夏官•司爟》郑玄注引《邹子》:“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即周天子居明堂,按四时不同,所用以取火之木也不同。按《周礼》的规定,由司爟执掌四时行火的政令,取火之木的顺序是按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的五行相生说来排列的。这种办法是为了除去“时气之疾”(贾公彦《周礼疏》)。它是用五行来比附自然现象。 依据天文历数、阴阳之消息而先定四时,然后以四时行不同教令的明堂制度,这就是刘勰在《文心雕龙•诸子》中所说的“邹子养政于天文”的具体内容。 关于明堂的式样,据《史记•封禅书》记载,西汉元封二年秋天,建明堂于汶上,这个明堂是按照当时济南人公玉带献出的黄帝明堂图的式样来修建的。明堂中有一殿,四面没有墙壁,用茅草盖顶,四周有水沟,环绕宫殿围墙有复道相联,上面有楼,从西南方进入,名叫昆仑,天子从此进入,以祭祀上帝。由此我们可以想见,邹衍所设计的明堂,与此当类似。 二、邹衍对“天子”的明堂制度是如何论证的? 邹衍是如何论证明堂制度的呢?他继承了《管子》中的《四时》、《幼官》等篇的思想,进而加以完善。(参考胡家聪、娄良乐说)《管子》中以阴阳五行来确定四时教令,是用的五行相生说。重点是要论证五行中土居中央的重要性。认为认为春为木,夏为火,秋为金,冬为水,而又在夏秋之间加上季夏为土,而且说“中央曰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又说:“其德和用均,中正无私。”(《管子•四时》)这显得十分生硬的编造,表面看来是为了凑数,实则体现了阴阳家为齐国当政者是黄帝的后裔,应当位居中央成为天子而制造舆论。过去学术界多注意到邹衍学说与《管子》的《五行》等篇的不同之处,而忽视了两者的共同点;多以为邹衍主要学说是五行相胜的五德终始说。我们认为这并不符合邹衍的思想实际。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指出,邹衍对于五行说“抱有两种相反的见解,”既具有五行相生说,又有五行相胜说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而如何正确解决这个矛盾,则需要从邹衍当时的政治背景来分析研究。用五行相生说论证明堂制度,正是邹衍依据《管子》中的《四时》、《幼官》等篇加以发挥而成。也可以说,邹衍是要把《管子》中的《四时》、《幼官》等篇变为现实。然而却因为齐闵王的失败,邹衍所设计的明堂制度未曾实施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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