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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诸子百家的融合与《吕氏春秋》的思想 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呈现出群星灿烂、盛况空前的局面,这是我国历史上光辉的一页。“百家争鸣”过程中,各家之间存在着极为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既有思想交锋,又有相互影响。这种情况在齐国的稷下学宫表现尤为突出。到战国末期,统一已成为大势所趋,诸子百家的融合更为明显,吕不韦组织其门客编撰《吕氏春秋》一书,则是诸子百家融合的重要标志。 (一)诸子百家的相互影响与趋向融合 1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与“百家争鸣” 春秋战国剧烈的社会变革,反映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就出现了“诸子百家”和“百家争鸣”的盛况。在“百家争鸣”中,有儒、墨之争,儒、法之争,儒、道之争等等;就是在一家之中,内部也有不同派别的争论。如在儒家内部有孟、荀之争;墨家在墨子死后分为三派,彼此攻击对方为“别墨”;在名家,则有惠施、公孙龙观点的对立。“诸子百家”都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提出救世的主张。正如《淮南子•要略》说:“诸子之学皆出于救时之弊。”这样就形成了各家各派的特色。《尸子•广泽》说:“墨子贵兼,孔子贵公,皇子贵衷,田子贵均,列子贵虚,料子(宋鈃)贵别囿。”《吕氏春秋•不二》说:“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兼),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杨朱)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良贵后。”诸子虽各有特点,但他们往往各执一端,有其片面性。荀子曾批评当时各家自以为是,“私其所积,唯恐闻其恶也;倚其所私以观异术,唯恐闻其美也”。《荀子集解》卷十五《解蔽》。这种情况,恐怕也是难免的。 齐国稷下学宫各家学术的争鸣,是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高潮。我们可以把它看成百家争鸣的缩影,从中可以见到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盛况。如前所说,其中黄老之学占了重要地位。除宋鈃、尹文、田骈、慎到、环渊、捷子等人外,还有儒家孟子、荀子等;阴阳家邹衍、邹■;名家■说、貌辩。其中慎到、田骈、尹文子等又属田齐法家。淳于髡“学无所主”,属杂家。成书于稷下学宫的《管子》,内容庞杂,更是稷下“百家争鸣”的反映。那里有黄老之学的《心术》、《白心》、《内业》、《宙合》等篇;有阴阳家学说的《幼官》、《四时》、《五行》、《轻重己》、《侈靡》、《水地》、《地员》等篇;有属于兵家思想的《兵法》、《七法》、《参患》、《制分》、《地图》等篇;有属于儒家思想的《小称》等篇;有属于法家著作的《法禁》、《法法》、《霸言》、《禁藏》等篇。在《霸言》、《禁藏》两篇中有纵横家的纵横捭阖的权术思想;《立政•九败》有对包括墨家在内的诸家的评论,但不批评儒家。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老帛书》(或称《黄帝四经》),很可能是来自楚国的稷下先生的著作。 在稷下学宫,各家各派有着相当的学术自由,对政治也可以议论。《新序•杂事》说:“齐稷下先生善议政事。”他们的著书立说,往往有明确的政治目的。稷下学宫为“百家争鸣”提供了活动场所。 2诸子百家的相互影响和“百家争鸣”的总结 春秋战国诸子百家争鸣,相互诘难,进行了激烈的论争,但这只是“百家争鸣”的一个方面。在争鸣的过程中,各家还有相互影响的一面。过去学术界对“百家争鸣”互相诘难的一面比较重视,而争鸣中相互影响的一面则往往被忽略了。 “百家争鸣”过程中的相互影响,在稷下学宫表现得十分明显。 关于道法相互影响:《管子》的《心术》、《内业》等4篇,是宋鈃、尹文的著作,它体现了稷下黄老之学的道、法相互影响的特点。稷下黄老之学是以道家为主体而为法家的政治(法)进行论证的。《尹文子》中说:“万事皆归于一(指道),百度皆准于法。”可见,“道”、“法”是紧密相联系的。不过尹文更强调“道”。他说“大道治者,则名、法、儒、墨自废;以名、法、儒、墨治者,则不得离道。”《尹文子》卷上《大道上》。 田齐法家的道、法融合思想尤为突出。《管子•君臣》上说:“明君重道法。”《管子•任法》说:“百姓辑睦,听令道法,以从其事。”因此,田齐法家又称道法家。后来法家韩非受田齐道、法融合思想的影响很大,因而主张“因道全法”。《韩非子》卷八《大体》。 关于儒法相互影响:田齐法家具有法家强调“法”的特点,而同时兼用儒家的“礼”、“义”。《管子》不仅主张“礼、义、廉、耻”,而且还主张孝悌之道。这些显然是受了儒家的影响。 孟子在稷下学宫,也受法家影响。《孟子•尽心上》说:“舜为天子,皋陶为士(法官),瞽瞍(舜的父亲)杀人”,该怎么办呢?孟子认为,法官应该把瞽瞍逮捕起来,舜不能去禁止,因为这是依法办事。仅从这一点看,说明孟子也有法治思想。 在社会分工理论上,田齐法家著作《管子•法法》说:“君子食于道,小人食于力。君子食于道,则上尊而民顺;小人食于力,则财厚而养足。”孟子则说:“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卷五《滕文公上》。两者主张大体相同。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儒法两家的相互影响。 荀子受田齐法家的影响更深。他把儒家的“礼”进行了改造,加进了“法”的内容,常常“礼”、法并称。他说:“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荀子集解》卷十一《强国》。 关于儒、道相互影响:我们在孟子与稷下学宫的关系中已经论述,在此从略。 同时,儒家思想对宋鈃、尹文也有影响。《管子•内业》说:“止怒莫若诗,去忧莫若乐,节乐莫若礼,守礼莫若敬,守敬莫若静。内静外敬,能反其性,性将大定。”这里,道家的主“静”的思想与儒家的“礼”、“乐”、“诗”融合在一起了。 还有,从宋鈃、尹文调和于儒、墨、道、法、名诸家之间的思想特点,也可看出稷下学宫诸家的相互影响。关于宋鈃、尹文的特点,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这里仅举一例:《管子•心术上》说:“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名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道者也;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这里既有儒家的“礼”、“义”,又有道家的“道,又有法家的“法”,儒、法、道诸家思想都融合在一起了。从这里,我们对稷下各家相互影响和彼此渗透就看得十分清楚了。 班固《汉书•艺文志》说:诸子百家“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皆相成也。”这是说,各家主张虽然各不一致,相互与水火一样不相容,但是并非毫无关系,往往是相灭又相生,相反又相成。这不仅在稷下学宫,在战国诸子百家的学术发展过程中也往往互相补充,而使学术思想水平不断提高。比如老子首先提出“道”这个抽象概念,认为“道”是万物的本源。这种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片面的强调了抽象思维的作用。墨子在认识论上特别强调经验,即重视感性认识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这就克服了老子哲学强调抽象思维的片面性。荀子吸取了墨子重视感性认识的长处,建立了他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同时又吸取了宋鈃、尹文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给理性认识以一定的地位。因而荀子的认识论就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一步。老子强调天道无为,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儒家纠正了老子这一弱点,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是,孟子又过分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荀子批判了孟子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吸取了他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合理部分,继承了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形成了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体系。 在“百家争鸣”中各家的相互影响,还表现在思想资料的继承关系上,并不局限于某家只继承某家,而是各家之间互相吸取营养。比如法家韩非批判地继承了老子的一些思想,他作《解老》、《喻老》两篇,把老子的唯心主义的“道”,改造为唯物主义的“道”,吸收到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体系中去。 诸子百家的相互影响到战国后期更为明显。那时,由于政治上的统一已成为大势所趋,“百家争鸣”渐渐转入了总结阶段。荀子不仅是儒、法合流的关键人物,也是总结诸子百家的第一人。他的《非十二子》、《解蔽》、《天论》等篇,正是他总结“诸子百家”的著作。他善于批判地吸收诸家的优秀成果,因此,他的天道观、认识论等都达到了先秦思想的最高水平。 战国末期,除荀子以外,韩非对儒家、墨家、杨朱学派和道家进行了批判吸收。他站在法家的立场上完成了法家理论的系统化,成为先秦法家集大成的人物。成书于战国末期的《庄子•天下篇》,则是站在道家的立场对诸子百家进行的批判性的总结。而《吕氏春秋》的出现,又是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诸子百家”的融合。 (二)稷下之学对吕不韦的影响与《吕氏春秋》的编纂 1吕不韦的生平 吕不韦,约生于公元前290—前280年之间,死于公元前235年,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人。他在阳翟(今河南禹县)经商,发财致富,“家累千金”。他把商业投机的本领用在政治上,把在赵国为质的秦国公子子楚(又叫“异人”,秦孝文王的庶子)看成“奇货可居”,以重金和美女与他结织。吕不韦又贿赂秦孝文王后华阳夫人,使她认子楚为子,以立为太子。秦孝文王死后,子楚继位,即秦襄王,吕不韦也因此当了相国,封为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史记》卷八十五《吕不韦列传》。而《战国策•秦策》则说:“食兰田十二县”,有“家僮万人”。秦襄王去世(公元前247年),年幼的太子赢政继位,即秦王政。吕不韦被任为相国,尊为“仲父”,掌握了国家大权。秦王政成年后,要夺回大权,因吕不韦与“舍人”(太监)缪■(音劳矮lo i),一案有牵连,秦王政杀了缪■,罢免了吕不韦相国之职,命令他回食封之地洛阳,后又把他流放四川,在途中自杀。 2稷下之学对吕不韦的影响 在各家对“百家争鸣”进行总结的时候,吕不韦主持编纂了《吕氏春秋》一书。他与荀子、韩非及《庄子•天下篇》的作者在总结“诸子百家”时博取各家之长,成一家之言有所不同,而是“兼儒、墨,合名、法。”《汉书》卷三十《艺文志》《吕氏春秋》的编撰与吕不韦接受齐国稷下学宫《管子》一书的编撰经验颇有关系,可以说《吕氏春秋》是以《管子》为效法榜样的。《吕氏春秋》的杂家思想,正是稷下之学“兼容并包”思想的发展。《吕氏春秋》对“诸子百家”兼收并蓄,企图把百家学说融合在一起。这是因为战国后期,秦统一六国的条件已经成熟,需要为封建地主阶级的统一制造舆论。当时秦国是以商鞅的法家思想作为统治思想的,吕不韦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为了加速秦的统一进程,在指导思想上应该有所变化。《吕氏春秋》的出现,是政治上由列国争雄,走上全国统一这一过程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 3《吕氏春秋》的编纂 吕不韦在任秦相国期间,“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史记•吕不韦列传》说,吕不韦聚集门客三千(其中有不少来自稷下学宫),要他们“人人著所闻”,“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编成了《吕氏春秋》一书。据陈其■考证,《吕氏春秋》的《十二纪》部分,成书在公元前241年,即秦庄襄王灭周后八年、秦始皇六年。而《八览》、《六论》部分成于吕不韦迁蜀(公元前236年,即秦始皇11年)以后。《吕氏春秋校释》附录:《吕氏春秋成书的年代与书名的确立》,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1885—1889页。这部书在形式上很严格,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全书共140篇,分为26卷,二十余万言。其中《十二纪》编成以后,吕不韦将它公布于国都咸阳城门,声称有能增损一字者,赏给千金,以示此书之重。 (三)诸子百家融合的《吕氏春秋》 1《吕氏春秋》的杂家特色 《吕氏春秋》一书,虽然形式上很有系统,但在内容上并没有自己的思想体系,而是把诸子百家的学说拼凑在一起。从这一角度看,此书很象是一部先秦“诸子百家”的史料汇编。所以《汉书•艺文志》把《吕氏春秋》列在“杂家”,并说它“兼儒墨,合名法”。清代学者汪中也说:“《吕氏春秋》出,则诸子之说兼而有之。”汪中代毕沅序《吕氏春秋》,载《述学〈吕氏春秋〉附考》。可见,《吕氏春秋》确实是杂家的代表作。 在《吕氏春秋》中,也反映出一些编辑者的指导思想。如《用众》篇说:“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可见,编辑《吕氏春秋》是打算容纳百家思想取长补短,并以此统一天下舆论。但事实上,《吕氏春秋》并没有能在总结诸子百家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新思想体系,而是搞折衷调和,“兼畸儒道,略合名法”,把各家学说凑在一起。因此,这部书不可避免有以下缺点: 一是重复。如吴起被王错陷害,由西河出走的故事,重复出现于《长见》、《观表》两篇,而且文字大体相同。又如《应同》与《召类》两篇,内容都是讲天人感应之说。 二是自相矛盾。如《大乐》篇反对墨子非乐,《振乱》篇反对墨子“非攻”、“救守”。而《当染》篇却又以墨子的观点立论。又如,《孟冬纪》中把反映儒家“孝子之重亲”而提倡厚葬的《节丧》篇和反映墨家反对厚葬的《安死》篇放在一起,以达到调和儒墨的目的。在《禁塞》篇一开头就说:“夫救守之心,未有不守无道而救不义也,守无道而救不义,则祸莫大焉,为天下之害莫深。”即反对墨家的“救守”。同篇又说:“取救不可,非救守不可,惟义兵为可。”即是说,赞成“救守”不行,反对“救守”也不行,只有赞成“义兵”才行。这是明显的前后矛盾。这种观点上的自相矛盾,还表现在《吕氏春秋》的作者在政治上一方面主张统一,认为“一则治,两则乱”。《吕氏春秋》卷十七《执一》。另一方面,又主张“分封制”,认为“其封建众者,其福长,其名彰”,《吕氏春秋》卷十七《慎势》。即分封诸侯越多越好。这显然又与历史发展趋势相违背,是企图保存旧的贵族制度。吕不韦为了调和有利于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和有利于封建割据的分封制,提出了一种折衷调和的办法;分封在离京城越近的诸侯,国越大;离京城越远的诸侯,国越小。这样就便于“以大使小,以重使轻,以众使寡”。《吕氏春秋》卷十七《慎势》。 《吕氏春秋》这部杂家的著作产生在战国末期并不是偶然的。经历了长期的分裂割据和兼并战争后,随着政治上统一趋势而来的是思想上也要求统一。杂家的折衷主义思想,正是适应这种需要而出现的。但在实际上,对统一并没有起多大的作用,是因为这种理论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吕不韦在政治上比较保守,他之所以一方面主张统一,一方面又主张分封制,企图保存旧贵族的特权,从这里可以得到解释。这部分人虽然要求统一,但在中央集权封建专制主义国家建立之后,又对封建君主专制表示不满,甚至大声疾呼:“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吕氏春秋》卷一《贵公》。这是他们的特权遭到集中统一的王权的限制酌心态。 2《吕氏春秋》对后世的影响 《吕氏春秋》虽然有上述的缺点,但它对诸子百家兼收并蓄,因而保存了各家的思想资料,成为先秦思想的资料汇编,许多古代的遗文佚事也靠它得以保存。春秋战国诸子如杨朱、宋鈃、尹文、惠施、公孙龙等人的著作早已失传,但在《吕氏春秋》中却能找到有关他们的资料,而且因为它成书在战国末期,和这些思想家相隔的时间较近,所以史料价值较高。尤其珍贵的是《上农》、《任地》、《辨土》等篇,保存了大量的古代农业科学技术方面的资料。此外,《吕氏春秋》一书包容各家,具有调和色彩,所以也反映了当时儒法合流的某些趋势。《吕氏春秋》中某些法家的观点,往往渗入了儒家的成份。《察今》篇说:“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这本来是法家的观点。但同时说:“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长见》篇又说:“古今前后一也。”这就和法家不同了。商鞅主张“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史记》卷六十八《商鞅列传》。韩非也主张“不期修古。”《韩非子》卷十九《五囊》。《吕氏春秋》“古今一也”的主张,《吕氏春秋》卷十五《察今》。显然是调和儒法两家的产物。值得提到的另一点是,《吕氏春秋》一书在编书的方法和体例方面,比以前有所创新,对于后世《太平御览》等类书的出现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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