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春秋战国思想史(12)_孙开泰历史与文化研究网站
系统首页 站点列表 分类列表 投稿指南 网管声明 网站简介 顾问简介 消息列表 友情网站 文章总目录 来稿登载 返回主页
1.李炳铁拓变论网站建立 2.明人指路网站建立 3.我们极为敬重的地震预测科学研究者郑联达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2月27日23点56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 4.付昱华网站建立 5.梅晓春物理学网站建立

□ 干旱与大地震 □ 震兆霞光图解 □ 中国核电站概况 □ 哲学是立场学 □ 磁暴和地震
□ 人体生命动态平衡 □ 电流不是电子流 □ 恐龙灭绝是渴死的 □ 中英称谓之比较 □ 赵武灵王的改革
□ 在争论中学习与思考 □ 十维空间 □ 時間論 □ 瞑想的生理效应 □ 沙漠生产建设兵团
□ 中医脉搏的波形数字化 □ 地震不能报还是不去报 □ 相对论的哲学与审美 □ 我是怎样读书受益的 □ 我们无法看到现在
□ 常态和超常态思维 □ 人工制造地震释放应力 □ 高血压源于感染蛋白质 □ 登山远望 □ 中国风力发电潜力

中国春秋战国思想史(12)

孙开泰 (sunkt95@126.com) 上传2007.04 访问321

¶ http://sea3000.net/sunkaitai孙开泰历史与文化研究网站


十二、商鞅变法与秦法家的思想以及尉缭的军事哲学思想

(一)秦孝公礼贤与商鞅变法

1秦孝公礼贤的历史背景

秦国的祖先本是黄帝之孙颛顼的后代,舜赐其姓嬴氏。周孝王时非子因养马有功,“‘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史记》卷五《秦本纪》。到秦襄公时,因用兵护送周平王东迁洛邑有功,“周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襄公于是始国。”《史记》卷五《秦本纪》。这是说,到秦襄公时秦开始建国,为诸侯。到秦穆公时,任用贤人百里■、蹇叔为大夫,又用由余征伐戎王,“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史记》卷五《秦本纪》。但是到秦惠公之子出生时,国力衰弱,三晋势力强大,“夺秦西河地”。《史记》卷五《秦本纪》。到秦孝公时,在秦国的东面有六大强国,他与齐威王、楚宣王、魏惠王、燕文公、韩昭侯、赵成侯并立。在淮水、泗水之间有十余个小国,而秦与楚、魏接界。当时周室衰弱,诸侯之间进行着激烈的兼并战争,而秦国处于偏僻的西方,不参与中原诸侯的盟会,因此都把秦国作为夷狄看待。秦孝公对秦国的现状十分不满,他要变法图强,要继承秦穆公的优良传统,恢复那时的疆域,因此下令招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史记》卷五《秦本纪》。即凡是能出主意使秦国强大起来的人都将授予高官,并封赏给土地。秦孝公在国内广施恩惠,振恤孤寡,招收战士,奖赏功臣。对外“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源(音桓)王。”《史记》卷五《秦本纪》。

商鞅听说秦孝公招贤,于是从魏国带着李悝的法经西行入秦,受到秦孝公的重用,在秦国推行变动改革。

2商鞅在秦的变法与法治思想

商鞅(?—公元前338年),卫国人,“少好刑名之学。”他曾在魏相公叔座手下任职,公叔座知其有奇才,在他死前建议魏惠王重用商鞅,否则就杀掉他。但魏惠王没有听公叔座的话,商鞅带着李悝的《法经》入秦,受到秦孝公重用,进行变法。

商鞅变法前的秦国,旧贵族的势力相当大,奴隶制残余还严重存在,与山东诸侯国相比,显得十分落后。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先后两次进行变法。其内容主要是:废除世禄制,实行军功爵,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实行编户和“连坐法”;奖励耕织,鼓励个体小农经济;推行县制;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土地制度改革;统一度、量、衡;制定秦律;烧诗书、禁游学等等。商鞅变法前后经历了19年,而且比较彻底。虽然在秦孝公死后,旧贵族杀害了商鞅,但是由于商鞅变法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新法仍然在秦国继续推行,封建制在秦国得到发展和巩固,使贫穷落后的秦国一跃而为当时各诸侯国中最先进最富强的国家,为以后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贵法”,主张国君以法为标准。他认为,一个国家只要用法来治理,就一定能治好。法令必须“明白易知而必行”,《商君书锥指》卷五《定分》。主张立法要符合国家的实际情况,否则老百姓就不能遵守。他认为法令不统一,社会就会乱。法令统一就可以“治不听君,民不从官,”《商君书锥指》卷二《说民》。即官吏依法办事,不必听命于君主,老百姓遵法办事,不必听从长官意志。商鞅主张把法令藏于禁室,置法官专门管理。老百姓通过问法官就可以知道法律。国君可以用法来集中权力;旧贵族则不能任意胡作非为。另一方面,法律又是镇压劳动人民的,使他们不敢侵犯新兴地主阶级的权力和财产。

前期法家积极推行变法,其理论根据是他们进化的历史观。商鞅认为:“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行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商君书锥指》卷四《画策》。昊英之世、神农之世大致相当于原始社会阶段,那时已有男性女性的劳动分工,但没有国家,因此没有军队和刑罚。到了黄帝之时,开始有国家,才有君臣、父子、夫妇的礼节,因而“内行刀锯,外用甲兵”,《商君书锥指》卷四《画策》。对内进行镇压和对外进行战争。这种看法虽然不很正确,但是有一定的历史根据,在当时是一种进步的历史观。他用这种历史观,有力地驳斥了旧贵族“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的谬论。因为历史是发展变化的,治理国家的“礼”、“法”也不能一成不变,所以他主张“不法其故”,“不循其礼”。《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这正是法家“变法”的理论基础。

商鞅“贵法”的思想在法家中有特殊的贡献,后来韩非总结法家的“法”、“术”、“势”三方面的理论时,其中“法”的方面,则是以商鞅为主。

秦国由于位居偏僻的西方。与戎狄杂处,因此受周的宗法制度、礼乐制度影响很少,既与秉受周礼的鲁不同,与三晋和齐也不一样,其地位与楚接近。这就使得秦国的法家较之三晋,特别是齐要单纯,变法改革易于彻底。在变法改革上,楚远不如秦,楚在吴起变法失败后就一蹶不振.而秦国在商鞅死后变法继续推行。这一特点与秦国强盛关系重大。

3商鞅的经济思想

在先秦的经济思想中,比较突出,而且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是法家。法家的经济思想是以耕战为中心。早在春秋时期的管子主张寓兵于农。已有耕战思想的萌芽。到战国初期的李悝用“尽地力之教”以奖励“耕”,用射箭中的与否来判定民事案件的是非,以奖励射,即奖励“战”。吴起在楚国变法时继承了李悝这种思想,把奖励“耕战”两者结合起来,明确提出“耕战”政策。

战国中期的商鞅及其后期的法家,对“耕战”思想有较大的发展,商鞅认为实行耕战政策,使民心向农,老百姓就会质朴“易使”,“可以守战”。他说:“国之所兴者,农战也。”又说:“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商君书锥指》卷一《农战》。把“农战”看成国家兴亡的根本。从“耕战”出发,他提出“重农抑商”和“奖励军功”的政策。他确认农民的小块土地私有权,让他们安心于农战。同时规定除农战以外,别无获得官爵的途径。他又对非农业活动抽重税以限制其活动,从而保证耕战政策的施行。

(二)秦王政礼贤与韩非入秦

1秦王政礼贤的历史背景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确实强盛了起来,在秦孝公死后,其子惠文君八年(公元前330年)“魏纳河西地”。《史记》卷五《秦本纪》。又《孟子》记载:“梁惠王曰:……及寡人之身……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孟子》卷一《梁惠王上》。即在马陵之战以后,因秦国多次打败魏,迫使魏国献出河西之地。惠文君十年(公元前328年)“魏纳上郡十五县。”《史记》卷五《秦本纪》。从此,魏国日益削弱,而秦国的疆域在不断扩展。

到秦始皇时,秦国已经南并巴、蜀、汉中,越过宛而占有郢,设置了南郡。北面有上郡以东,河东、太原、上党郡。秦国实力雄厚,秦王政雄心勃勃,要统一六国。因此,他十分重视人才,山东六国的人才纷纷流向秦国。后来他一度要驱逐外地来的游士,但是李斯上谏逐客书,秦王政接受了李斯的建议,停止逐客。大量人才聚集秦国,这对秦能统一六国是个重要的因素。

2韩非的生平

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生活在战国晚期,出身于韩国宗室,“喜刑名法术之学”。《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他与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而李斯自知不如韩非。

韩国与西方的秦国邻近。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国力强盛,时时盘算着消灭山东六国,而韩国首当其冲。韩国在申不害为相期间,实行过改革,曾一度国治兵强。但申不害强调用术,而法治混乱。他一死,韩国数世无起色。韩非见韩之削弱曾多次上书韩王,希望变法图强,但他的建议都没有被采纳。于是他只好发愤著书,写成《孤愤》、《五蠹》、《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篇十余万言。后秦始皇看到韩非的著作,十分赞赏地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秦始皇便加紧攻韩,韩不得已派韩非出使秦国。秦始皇很推崇韩非的法家思想,他以此为秦统一六国的主导思想。但是韩非被留在秦,并未受重用。当年即被李斯勾结姚贾所陷害,最后被逼迫而自杀于云阳狱中。《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又见《战国策》卷七《秦策五》。

(三)后期法家韩非的思想

1“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

韩非在政治上虽然没有很大作为,但是他的政治思想却在历史上有重要地位。他批判吸收了前期法家,其中包括田齐法家的“法”、“术”、“权”、“势”相结合的思想,形成了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可以说,他是集先秦法家思想之大成的思想家。参见胡家聪:《“法、术、权、势”结合的说法不是韩非首创》,载《学术月刊》1985年第11期。

《韩非子•定法篇》认为“法”与“术”两者缺一不可,都是国君进行统治的手段。他认为商鞅注重法,使秦国“国富兵强”。但是不懂得国君使用“术”的重要,没有“术”来察知臣下的不轨行为,因此国家虽然富强,只是增加了大臣的财富和势力。韩非认为,申不害注重“术”,而“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故”,即是说他不长于法,不注意统一法令,因而引起了社会混乱。所以,韩非批评商鞅、申不害说:“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韩非子》卷十七《定法》。韩非认为“法”、“术”必须结合。他不仅批判继承了商鞅和申不害的思想,而且还受了田齐法家的影响。《韩非子•五蠹》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这里所说的“商、管之法”,即《商君书》和刘歆《七略》所说的“《管子》十八篇”的流传于战国后期的《管子》原本。可见,韩非是读过这两部书的。在他的思想中,也深深受了《管子》这部齐国稷下先生的论文集的影响。其中《任法》就有“法、术、权、势”相结合的思想,《韩非子•定法篇》显然是接受这种思想影响的一种表现。韩非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和教训,认为“法”、“术”、“势”三者必须结合在一起,而又以“法治”为中心。

韩非把“法”比做“隐括”,即使弯曲木料变直的工具,也就是要求以“法令”作为统一全国思想的标准。他说:“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卷十七《问辩》。因为法令是要求人人遵守的,所以《韩非子•难三》主张把法“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使国家的各个角落,无论男女老少,尊卑上下都知道。《韩非子•说疑》认为“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即法是官吏所师法的。而对人民群众必须“以法为教”,要学法律又必须“以吏为师”。《韩非子》卷十九《五蠹》。韩非的“法治”思想,继承了《管子》、李悝、商鞅的法治思想而更加系统化。

关于“术”,韩非认为,国君要靠“术”来察知臣下的作奸舞弊。《韩非子•难三》说:“术者藏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众臣者也。”就是说,“术”是国君用来驾御群臣的阴谋权术。它应深藏不露,绝对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国君所用的“术”,也叫“刑名之术”。《韩非子•二柄》说:“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刑名”。“名”就是“言”,“刑”(即形)就是“事”。所谓“审合刑名”,就是国君根据臣下所说的话,叫他去办事,然后检查其所办的事功效如何。办得成功,和他所说的话相符合就“赏”,否则就“罚”。这就是《韩非子•杨权》所说的“君操其名,臣效其形”,也就是“循名责实”。《韩非子》卷十七《定法》。

韩非所说的“赏”、“罚”,就是“德”、“刑”。这两者是国君掌握的两种大权。《韩非子•二柄》叫做“二柄”,《韩非子•定法》又叫“杀生之柄”。国君能使用“刑名之术”,“操杀生之柄”,则群臣“惧乎下”,“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韩非子》卷四《和氏》。这样,“法令”就能执行了。

韩非关于“术”的思想,主要是批判继承了申不害的思想,而又有很大发展。其中“循名责实”的部分,有其积极意义。而他的阴谋权术部分,则是封建统治阶级劣根性的表现。这种思想对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有影响,往往成为帝王大杀功臣和统治集团尔虞我诈、玩弄阴谋权术的理论依据。

韩非对“势”也很重视。他认为“法”和“术”之所以能实现,还要靠“势”。换句话说,“势”是执“法”用“术”的先决条件。韩非继承和发展了慎到关于“势”的学说。慎到是稷下先生,由此可以看出韩非的思想也受稷下之学的影响。慎到认为,“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韩非子》卷十七《难势》。韩非对慎到的势论是有批判的继承,他认为“势”就是国君的高位和“威势”。《韩非子•八经》说:“势者,胜众之资也。”《韩非子•人主》又说:“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可见,“势”是能够统治群臣和人民以及征伐别国的凭借,也就是权力。但是,韩非认为慎到过分强调“势治”是不行的。他说:“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众,而以威势济乱世之不肖人,则以势乱天下者多矣,以势治天下者寡矣。”《韩非子》卷十七《难势》。因此,他主张“势”必须与“法治”相结合,并以“法治”为主。他说:“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韩非子》卷十七《难势》。

总之,韩非的政治思想是“法”、“术”、“势”三者相结合,而以“法治”为主的。

2封建专制主义思想

韩非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虽然我们可以说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卷十二《颜渊》。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孟子》卷五《滕文公上》。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是都不如韩非讲的明确。《韩非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在这里,韩非把臣、子、妻对君、父、夫的从属关系作了肯定,并把三者的顺逆看成是天下治乱的“常道”。这就有了三“纲”的基本内容。加上韩非的“法”、“术”、“势”的政治主张,便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韩非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形成,是时代需要的产物。战国时代,封建诸侯已经建立了政权,并进行了改革。处于战国中期的孟子虽有“定于一”的大一统思想,但那时诸侯割据,战争频繁,旗鼓相当,谁也吞并不了谁,还没有具备统一的条件。因此不能提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来。只有到战国晚期,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国力强盛,统一六国的条件已经具备,在客观上有了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迫切需要,因此,才有韩非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产生。

韩非所说的君臣关系与孔、孟所讲的君臣关系有很大的区别。孔子认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卷三《八佾》。君臣关系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孟子认为,“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卷八《离娄下》。孟子还认为,国君若不行“仁政”就可以流放,甚至还认为杀昏暴之君不叫杀君,而叫“诛一夫”。《孟子》卷二《梁惠王下》。这里,不存在臣对君绝对服从的问题。《韩非子•备内》认为,君臣之间,国君与其家庭成员和左右亲近之间,都充满着尖锐的矛盾。他说,群臣服从国君,并不是有骨肉之亲,而是受到国君权威的束缚,不得不如此。事实上,朝廷里如《韩非子•杨权》所说:是“上下一日百战”。“臣之所不弑其君者,党与不具也。”一旦臣下羽毛丰满,条件成熟,就可能对国君取而代之。因此,要巩固国君的地位,就必须加。强中央集权。《韩非•杨权》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即把一切大权都集中在国君一人手中,全国各地都对国君负责。《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说:“能独断者,故可以王天下。”韩非这种思想,在君臣关系上,是站在维护国君的绝对统治权的立场上说话的,它直接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秦王朝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韩非还提出,为了适应中央集权封建专制政权的需要,必须统一人们的思想。他说:“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韩非子》卷十九《显学》。他主张独尊法家,禁止其他各家学说。甚至他反对知识文化,反对藏书,主张焚书。《韩非子•喻老》说:“知者不以言谈教,而慧者不以藏书■。”这种实行思想统治的愚民政策,直接影响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秦始皇采用了韩非的思想,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事业,这可以说是韩非思想在历史上取得的胜利。然而他主张严刑峻罚、横征暴敛毕竟太残酷,秦王朝只传了二世就被陈胜、吴广农民大起义推翻了,也就宣告了韩非思想的破产。

虽然如此,我们对韩非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也不能一概否定。他主张“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卷二《有度》。是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否定,打击了旧贵族的特权。这种主张维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在当时有其积极的作用。同时,韩非的思想在战国的末期适应了大一统的历史发展趋势,加速了秦统一中国的步伐,也有其进步意义。但是他的封建专制主义和权术思想,却为以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承袭,影响极为深远。韩非加强思想文化专制的思想,也为封建统治者沿用。明清两代更盛,康、雍、乾时期达到极点,大兴文字狱,严重阻碍了科学与文化的发展。因此,批判历史上的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仍是我们历史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

3经济思想

韩非的经济思想主要是耕战思想。他总结了前期法家李悝、吴起、商鞅的耕战思想,比商鞅更为彻底。他不仅把不事耕战的其他职业都视为社会的害虫,而且要取消不事耕战而取得爵位的旧贵族的特权。韩非提出:“富国以农,距敌恃卒。”《韩非子》卷十九《五蠹》。认为只要坚持耕战政策,就可以国富兵强,具有“王资”,即具备统一六国的条件。他强调农业对国家的重要性,认为农是“本”业,而把商视为“末”业,提出了农本工商末的思想。《韩非子•亡征》把“耕战之士困,末作之民利”的现象,看成国家灭亡的重要征象。在这以后,以工商为“末”的思想在我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思想中一直有很大的影响。为了奖励农民积极耕种,韩非反对“重赋敛”、“徭役多”,而主张“论其税赋以均贫富”,《韩非子》卷十八《六反》。即通过国家赋税来缩小贫富差距。但《韩非子•显学》反对“征敛于富人,以布施于贫家”,这说明他始终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的耕战思想,对新兴地主阶级建立和巩固政权以及促进全国统一,起了很大的作用。

4进化的历史观

韩非的历史观继承和发展了商鞅动的历史观,以此作为他政治思想的历史依据。他把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今天几个阶段。每一阶段各有其不同的内容。上古之世禽兽虫蛇众多,为了避其伤害,于是出现了有巢氏“构木为巢”。又因为人们生吃腥臊而多生疾病,于是燧人氏发明“钻燧取火”,开始熟食,解决了当时的主要问题。到中古之世,洪水为患,于是出现了鲧和禹治水。到近古之世,有夏桀、商纣残暴乱政,因而有商汤、周武的征伐战争。《韩非子》卷十九《五蠹》。时代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而解决问题的方法也相应的有所不同。由此可见,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政治制度也随着发生变化。这就是韩非所说的“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卷十九《五蠹》。所以,他反对儒家“法先王”,反对复古。他说:“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又说,“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就象“守株待兔”一样可笑。《韩非子》卷十九《五蠹》。

韩非关于历史阶段的划分并不科学,但是他认为历史是发展变化的,这种进化的历史观在当时是相当进步的。而且他企图探求历史发展变化的原因。他认为古代“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国家容易治理。但是人口增长很快。他说:“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祖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韩非子》卷十九《五蠹》。这样就使人口众多而财物不足,因而造成了相互争夺,国家就难于治理了。他说:“上古竟于道德,中古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卷十九《五蠹》。又说:“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韩非子》卷十九《显学》。因此,他主张法治以达到富国强兵。这种企图从物质方面来说明历史发展的真正原因的思想,具有唯物主义的因素。

但是,由于韩非的阶级局限,他不可能认识到历史发展的真正原因,他丝毫看不见劳动人民在历史上的伟大作用。他认为为政不必得民心,人民的智慧不可用,就像婴儿之心那样。他把人民群众看成无足轻重的废物,认为历史是由少数英雄人物所创造的。

5性恶论

韩非虽然没有专门讲人性论,但他实际上发挥了荀子的性恶论,作为他的社会观的理论基础。他认为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引田鲔教他的儿子田章的话:“主卖官爵,臣卖智力。”认为君臣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臣尽力卖命,国君用封爵俸禄来作为交换条件。他说:“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韩非子》卷十八《六反》。这就是说,君对于民是一种使用关系。国君在战争当头的时候把老百姓推到前线,在和平环境则用他们尽力生产。韩非认为,国君的家庭成员后妃、兄弟、子女及亲近之间,也同样存在着尖锐的利害冲突,所以国君一定要用“术”防止他们弑君和篡位。就是一般人与人之间也都是利害关系。他说:做车子的工匠希望人们富贵,做棺材的工匠则希望人们早死。这不是说做车子的工匠心地仁慈,做棺材的工匠心地很坏。而是人们不富贵,车子就卖不出去。人要是不死,则棺材就没有人买。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韩非子》卷五《备内》。韩非把这种人性论广泛地用到政治上,诸如法治、严刑峻罚、“刑名之术”等等、就是从这种人性论出发的。这种人性论暴露了地主阶级的本性,但它也揭露了奴隶社会的宗教思想和宗法外衣的虚伪性,公开承认统治者对人民是赤裸裸的压迫和剥削,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处于上升时期面对现实的精神。他的这些观点都是为建立和巩固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服务的,因此必然激起人民的反抗。它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只能是短暂的、片面的。

6天道观和认识论

韩非的哲学思想是他变法思想的理论基础,其中唯物主义的天道观和认识论是先秦哲学中比较进步的思想。这些思想受荀子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他还批判吸收了道家、墨家和稷下学中的唯物主义思想。韩非的思想比较复杂,甚至可以说他是杂家的先驱人物。这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已是战国晚期.从荀子就开始对诸子百家进行总结。韩非继承了这一传统,但其批判性不如荀子,有走向杂家的趋势。当然,韩非的主要方面还是法家。

《韩非子》的《解老》、《喻老》两篇,反映了韩非的天道观。荀子是稷下先生,探受稷下黄老之学的影响。韩非师事荀子,因此也受稷下黄老之学的影响。他和荀子一样认为天是自然之天,并继承荀子“明于天人之分”的思想,认为“聪明睿知,天也。动静思虑,人也。人也者,乘于天明以视,寄于天聪以听,■于天智以思虑。”《韩非子》卷六《解老》。韩非否认天主宰世界万物,而认为天地都是由“道”产生的。他说:“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韩非子》卷六《解老》。这是说,天地从“剖判”开始,到“消散”告终,但产生天地的“道”,仍然存在着。可见“道”是一种可以分割的物质微粒,也就是稷下黄老之学所说的“精气”。韩非对“道”作了新的解释,他说:“道者万物之所成也。”即“道”是构成万物的本原。又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韩非子》卷六《解老》。即“道”是万物的总规律。这样就把老子唯心主义的道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构成了他的唯物主义的天道观。

韩非还说:“理者,成物之文也。”《韩非子》卷六《解老》。这里的“理”大致相当于具体事物的特殊规律。他又说:“万物莫不规矩。”《韩非子》卷六《解老》。“理”又大致相当于万物的规矩。掌握事物的规矩、规律,事物就容易理解了。他认为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就能成功,否则就会失败。韩非用“理”这个哲学范畴来表示事物有总规律,而且具体事物有特殊规律,这在哲学史上还是第一次。

韩非说:“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韩非子》卷六《解老》。是说“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永远变化的。把这种“定理无常”的思想应用于政治上,必然认为政治制度总是变化的。这就为他改制变法提供了哲学依据。

基于这种天道观,韩非反对天命鬼神。他比较正确地解释了鬼神观念的来源,认为它是人处于疾病或困境而产生的。如果人没有疾病、祸害的威胁,对鬼神的观念也就会淡漠了。他还针对战国末年的迷信之风而作了《饰邪篇》,宣传无神论,反对迷信。他认为:“用时日、事鬼信、信卜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韩非子》卷五《亡征》。把迷信天命鬼神看成是国家要灭亡的一种征兆。这种无神论思想正是新兴地主阶级相信自己的力量的表现。

韩非提出了“参验”的认识论。他认为一个人所说的话是否可信,要多方面进行比较(“参”),还要用其行动来查验(“验”),看其是否言行一致,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这就是他说的“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韩非子》卷四《奸劫弑臣》。这种参验的认识论,已初步接触到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要点,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韩非认为,人的认识必须通过实践来检验。因此《韩非子•解老》反对“前识”,反对先验的知识,认为那只是毫无根据的猜想。韩非用了好些生动的事例来说明认识是否正确,必须通过事实才能证明的道理。一把剑是否锋利,只看金属的颜色,就是专门铸剑的工匠也很难作出判断.而用它来宰杀牲畜,则一般人都极易得出正确的结论。《韩非子》卷十九《显学》。

韩非的认识论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他继承和发展了先秦哲学上的唯物主义传统。他认为,判断言行的是非要经过“参验”,而“参验”的标准是“法、令”。符合“法、令”的就对,否则就不对。这样,韩非就把认识论庸俗化了,成为推行“法令”的根据。韩非是主张国君用法令来统一思想的,因此他的认识论实际上成了君主统一思想的工具。这就使他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被打上了新兴地主阶级的烙印。

7朴素辩证法思想

韩非的思想中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是丰富的。关于矛盾的对立面相互转化的思想,韩非比老子更为深刻,他已经认识到这种转化必须有一定的条件,并注意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避免了相对主义。韩非还强调了矛盾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现在所说的“矛盾”一词就出自《韩非子•难势》《韩非子》卷十五《难一》。所讲的一个故事中。有一个人卖矛又卖盾,夸耀他的盾坚实得什么东西也不能刺进去;一会儿又夸耀他的矛说:“我的矛之锋利,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刺进去。”有人问他:“用你的矛刺你的盾,能否刺进去呢?”他无言答对。因为不可刺进去的盾和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刺进的矛,这两者是不能同时并存的。这个故事是用形式逻辑的矛盾律论证了政治上的“智术能法之士”与“贵重之臣”,是“不可两存”的。《韩非子》卷四《孤愤》。总之,通过韩非的改造,老子消极无为的辩证法变成积极有为的辩证法了,使之为新兴地主阶级的变法改革服务。

(四)尉缭入秦与秦王政对军事思想的重视

秦始皇统一六国,其主导思想是用的商鞅、韩非的法家思想,这就是我们说的秦法家的思想。而在军事上则主要是用的尉缭的军事思想。

尉缭,战国中晚期魏国人,生卒年不可确考。青年时代尉缭曾学商君的学说,在魏惠王晚年招贤之时,曾在大梁(今开封)与魏惠王论政。《尉缭子》卷一《制谈》;《尉缭子》竹简残卷释文。尉缭得知秦王政打算统一六国,对军事思想十分重视,因此在秦始皇十年(公元前237年)入秦,建议秦始皇用重金“赂其豪臣,以乱其谋”,阻止山东各诸侯合纵,从而统一六国。秦始皇接受尉缭的建议,给以优厚的待遇,以至秦始皇“衣服食饮与缭同”。但是,后来尉缭发现秦始皇“不可与久游”,想逃走,被秦始皇发觉,留他任最高军事长官“国尉”。《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尉缭及其弟子作《尉缭子》。《汉书•艺文志》杂家类有《尉缭(子)》29篇。班固注:“六国时”。兵形势类有《尉缭》31篇。班固常有将一人著作分入两类的,而杂家类也有,班固自注:“入兵法”。可见,杂家类与兵家类有相通之处,既可入杂家,也可入兵家。这两部《尉缭子》其实是同一部书,只是版本不同,分篇方法不一而已。汉以后《尉缭子》历代都有著录,到北宋元丰年间,又被删节为24篇,编入《武经七书》,成为军事教科书。但是到南宋时,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首先怀疑其是伪书,此说影响颇大,长期以来不少学者都把《尉缭子》视为伪书。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一号汉墓出土了《尉缭子》6篇残简,与今本《尉缭子》基本相同,说明《尉缭子》并非伪书。它在西汉初年已经广为流传,其成书年代当在战国时期,重新研究并给以应有的评价是学术界的重要任务。

(五)尉缭的军事哲学思想

《尉缭子》反映了尉缭的军事思想。在战争观上,他提出通过战争“并兼广大,以一其制度”。《尉缭子》卷五《兵教下》。这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对待战争的积极态度,主张用战争来完成统一六国的任务。

尉缭的军事哲学思想具有明显的朴素唯物主义。他认为,阴阳五行的方术是不可相信的。他说:“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宫,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尉缭子》卷一《天官》。即刑是讲讨伐敌人的,德是讲治理国家的,并非指用天文星象、占卜时日、阴阳向背来预测凶吉那些迷信的东西。黄帝所说的不过是人的作用而已。他还举了好些例子来说明天文星象、占卜时日,这些迷信的东西,不如人事在战争中所起的作用。尉缭抛弃了军事学中的五行说的形式,并批判了阴阳五行说,这种思想在当时是相当进步的。

尉缭还对政治与军事的辩证关系有相当的认识,可以说比吴起和孙膑还要透彻。他认为战争可以直接影响政治。他说:“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尉缭子》卷二《武议》。即战争是用来镇压暴乱、禁止不正义行为的政治目的的。政治的清明与否,又直接影响战争的胜负,这两者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尉缭子•兵令上》说:“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理。”即战争是以武力为骨干,以文德为根基,武力是表面现象,文德才是实质。他还认为这两者就好比声响相互呼应,影子跟随人体移动一样,彼此是相辅相成的。

总之,尉缭的军事哲学思想在秦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是起了一定促进作用的。

继续浏览

姓名 Email



本目录下所有文章:
2009.06.06 评陈书仪管子大传 10.91KB
2009.06.06 论中华传统文化整体观 16.16KB
2009.06.05 恩师李埏逝世周年纪念 5.39KB
2008.02 邹衍传(目录) 4.38KB
2008.02 邹衍传(9) 18.42KB
2008.02 邹衍传(8) 2.38KB
2008.02 邹衍传(7.2) 3.07KB
2008.02 邹衍传(7.1) 2.21KB
2008.02 邹衍传(6.2) 1.37KB
2008.02 邹衍传(6.1) 5.16KB
2008.02 邹衍传(5.3) 10.9KB
2008.02 邹衍传(5.2) 3.41KB
2008.02 邹衍传(5.1) 3.1KB
2008.02 邹衍传(4.2) 2.81KB
2008.02 邹衍传(4.1) 13.11KB
2008.02 邹衍传(3.3) 3.22KB
2008.02 邹衍传(3.2) 5.41KB
2008.02 邹衍传(3.1) 3.72KB
2008.02 邹衍传(2.2) 7.15KB
2008.02 邹衍传(2.1) 14.91KB
2008.02 邹衍传(1.2) 15.25KB
2008.02 邹衍传(1.1) 21KB
2008.02 邹衍传(前言) 2.46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9) 1.41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8) 25.53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7) 30.47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6) 35.28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5) 32.29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4) 15.26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3) 22.53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25) 3.69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24) 16.28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23) 21.6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22) 7.86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21) 6.88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20) 9.19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2) 17.5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9) 33.84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8) 6.76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7) 95.88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6) 5.12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5) 65.7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4) 26.77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3) 50.93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2) 13.21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1) 22.86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0) 4.39KB
2007.10 孔子孟子传(1) 1.49KB
2007.05 孔子的大一统思想 31.24KB
2007.05 传统文化与中医 39.3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