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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3 2.4.2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 宋文淼 (wenmiaosong@gmail.com) 上传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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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原理(第二卷)哲学、数学、物理学》
第二章 关于数字、运算和数学的逻辑体系
2.4.2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
哲学发展的第一个最重要的表示,大概就是逻辑的出现。其实人类思维从玄思式的哲学方式,向着定向式的推理方式的发展是共同的规律。我们中国人的逻辑推理能力是很强的,这方面的代表就是我们的兵法中,包含着丰富的逻辑推理的能力。但是这种推理能力没有形成一种理论和规范,很显然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不是那个时代的中国统治者们所需要的。这和盖天说一样,中国不是没有人知道用地球是圆的来解释天体的运行,比“天圆地方”的模型要合理得多。但是中国的统治者已经习惯了自己处于世界的中心。好在这些对于当时的生产和生活影响不大。但是有没有合理的理论体系对于社会的发展,对于子孙后代影响就大了。
西方出现了亚里斯多德的形式逻辑之后,就产生了亚里斯多德的几何学中的逻辑推理,就像有了地心说就会发展出日心说和牛顿运动理论一样,这就是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的力量。逻辑学的发展经过笛卡儿到康德又有了一个转折性的发展,这个发展首先是由于唯心主义的哲学家的极端的排斥人类在认识自然界过程中的能动性,导致了基督教的宗教裁判所对自然科学发展的严重阻碍,使人们明白了把理念或精神强调到不恰当的位置对于人类思维发展是一种障碍。康德以前的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哲学家们,所认为的只要把亚里斯多德提出的理念和演绎的方法加以不断的推进就可以得到物质世界和人类精神的新理念,从此可以发展出人类所需要的全部真理,而牛顿物理体系的出现和取得的辉煌成功,似乎成为这种观念的证明。
是康德首先对那种“由人类理念的发展就可以获得物质世界的全部真理”的观念提出了批判,把黑格尔把康德以前的那种对于人类思维发展的方式称为“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思想对于客观性的第一态度是一种素朴的态度,它还没有意识到思想自身所包含的矛盾和思想自身与信仰的对立,却相信,只靠反思作用即可认识真理,即可使客体的真实性质呈现在意识前面。有了这种信仰,思想进而直接去把握对象,再造感觉和直观的内容,把它当作思想自身的内容,这样自以为得到真理,而引为满意了。一切初期的哲学,一切科学,甚至一切日常生活和意识活动,都可说是全凭此种信仰而生活下去。
这种态度的思维,由于它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对立,就内容言,既可成为真正玄思的哲学学说,同样也可老停滞在有限的思维规定里,亦即老停滞在尚未解除的对立里。现在在这导言里,我们的兴趣只在于观察这种思想态度的限度,并进而首先考察代表这种思想态度的最近的哲学系统。最明确而且与我们相距最近的例证,当推过去的形而上学,如康德以前的那些形而上学。但这种形而上学只有就哲学史来说才可以说是某种过去了的东西;就其本身来说,即单纯用抽象理智的观点去把握理性的对象,却仍然一般地总是出现的。因此,对于这种思想态度的外表面貌和主要内容加以细密的考察,同时也有其切近现实的兴趣。
康德以前的形而上学认为思维的规定即是事物的基本规定,并且根据这个前提,坚持思想可以认识一切存在,因而凡是思维所想的,本身就是被认识了的。因此其立脚点好象比稍后的批判哲学还更高深一些。
康德提出了纯粹理性和纯粹理性批判,指出了纯粹理性体系的
用处“就思辨方面来说,实际上只是‘否定性’的,不是用来扩展我们的理性,而只是澄清我们的理性,并使它避免犯错误”。在我们年轻时代,是通过哈哈镜来看到西方哲学家们“可笑而狰狞”的面貌,然后通过批判它而获得“颠扑不破的真理”。我们不仅批判了“我思故我在”的笛卡尔,批判了康德的“先验论”,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其实不是说不能批判,但是在批判之前先要搞清楚他们到底说了些什么,他们的话当然不是没有毛病可以挑出来的,但是他们首先是说了许多对于人类思维发展有巨大作用的话。所以这里还是要引一些原文:
理性是提供出先天知识的诸原则的能力。因此,纯粹理性就是包含有完全先天地认识某物的诸原则的理性。纯粹理性的一个工具论就将是一切先天纯粹知识能够以获得并被现实地实现出来的那些原则的总和。这样一种工具论的详尽的应用就会获得一个纯粹理性体系。
但是,由于这个体系指望得很多,而这还取决于是否在这里一般地也会对我们知识的某种扩展,以及在任何情况下这种知识也是可能的;于是,我们就可以把一门评判纯粹理性、它的来源和界限的科学视为纯粹理性体系的入门。这样一个入门将不必称作一种学理,只应当叫做纯粹理性的批判。
它的用处就思辨方面来说,实际上只是“否定性”的,不是用来扩展我们的理性,而只是澄清我们的理性,并使它避免犯错误。但是,这已经是极大的收获了。我把一切与其说是关注于对象,不如说是一般地关注于我们有关对象的、就其应当为先天可能的而言的“认识方式”的知识,并称之为先验的。
…… 先验批判的意图不是扩展知识本身,而只是校验知识,并且应当充当一切先天知识的有价值或无价值的试金石。因此,这样一种批判就是尽可能为这类知识的一种“工具论”做准备的。假如这一点无法做到的话,至少是为这类知识的一种法规做准备的。按照这种法规,或许有一天纯粹理性的完备哲学体系会有可能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展现出来,而不管其内容是扩展纯粹理性的知识还是仅仅对之做出限制。
…… 在这里,构成对象的不是事物无穷无尽的本性,而是对事物的本性下判断的知性。
黑格尔在小逻辑里对理念和自然哲学做了下面的论述:
对于哲学无法给予一初步的概括的观念,因为只有全科学的全体才是理念的表述。所以对于科学内各部门的划分,也只有从理念出发,才能够把握。故科学各部门的初步划分,正如最初对于理念的认识一样,只能是某种预想的东西。但理念完全是自己与自己同一的思维,并且理念同时又是借自己与自己对立以实现自己,而且在这个对方里只是在自己本身内的活动。因此〔哲学〕这门科学可以分为三部分:
1
.逻辑学,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
2
.自然哲学,研究理念的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
3
.精神哲学,研究理念由它的异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学。
……
哲学各特殊部门间的区别,只是理念自身的各个规定,而这一理念也只是表现在各个不同的要素里。在自然界中所认识的无非是理念,不过是理念在外在化的形式中。同样,在精神中所认识的,是自为存在着、并正向自在自为发展着的理念。理念这样显现的每一规定,同时是理念显现的一个过渡的或流逝着的环节。
思考或讨论哲学和逻辑学的关系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也是很有趣的事。黑格尔这里把逻辑学作为哲学的主要的内容,甚至可以说逻辑学就是哲学本身,因为黑格尔认为哲学主要就是关于研究关于理念的,而逻辑学就是理念的自在自为的科学,所以也可以说哲学就是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不过是逻辑学的两个分支内容罢了,但是他把自然哲学称作是理念的异在或外化,而精神哲学则是理念的自身,黑格尔哲学或逻辑思想的最突出或最杰出的一点就在于:他虽然把理念作为一切的中心,逻辑学是研究理念的自在自为的科学,好象问题就应该到此结束了,只要把这个包罗一切的理念的自在
(即自身存在的形式)、自为(自身的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的科学研究清楚了,人类的思维规则也就研究清楚了。黑格尔并不这样认为:“但理念完全是自己与自己同一的思维,并且理念同时又是借自己与自己对立以实现自己
”,这就道出了辩证法的核心,或者说人类思维发展的一个主要规律。列宁在谈论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时,直接把辩证法的逻辑作为德国的古典哲学,并把它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来源。马克思主义哲学被称为唯物辩证法。他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差别,只是在作为只是在哲学的两大部分,理念
(精神)和自然(物质
)的关系上:黑格尔把理念(精神)作为哲学的自身,而把自然
(物质)作为精神的异化,或外在;而马克思把它改变成,把物质称为
“第一性”、精神称为物质世界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
(或映像)。但是在“物质只有通过精神才能被认识,而精神只有在对物质世界的观察和实践中才能获得自身存在的内容
”,这一人类思维发展的基本规律上却没有作任何改变。在物质和精神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上马克思是继承黑格尔的观念的。为什么在人类在认识思维的规律或在追求认知的过程中会出现关于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和斗争,这个问题很复杂,它是属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不是人类认知过程中的一个问题。关于精神与物质的
“第一性关系”争论或斗争,我们看不出它对于人类思维发展起过什么积极的作用,而辩证法是人类认知的历史发展过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阶段。
这里再回到形而上学,其实亚里斯多德的形式逻辑和笛卡儿把形式逻辑的理念的利刃推进到物质世界的整个领域,是人类思维迈出的最重要的一步。如果看不到辩证法与亚里斯多德和笛卡儿的对于逻辑推理的理念,首先是一种继承关系,康德和黑格尔的纯粹理念批判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对基督教宗教裁判所的那些僵化观念和权力对思维侵犯的一种批判。黑格尔明确地指出:
“单纯用抽象理智的观点去把握理性的对象”或
“坚持思想可以认识一切存在,因而凡是思维所想的,本身就是被认识了的”那样的一些观念都是形而上学。实在很难把黑格尔对形而上学的批判与我们时代的对于唯心主义的批判联系在一起。
从上面古典哲学所论述的辩证法的含义实际上已经提到了关于人的思维逻辑的两个主要特性:其一就是逻辑体系的有限论域性,
“这种态度的思维,由于它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对立,就内容言,既可成为真正玄思的哲学学说,同样也可老停滞在有限的思维规定里,亦即老停滞在尚未解除的对立里
”。黑格尔的这段话实际上已经明确地指出了辩证思维的来源,就在于思维本身的有限论域性。思维来源于外在的异化,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思维来源于实践,但是从实践得到的新理念,返回原有的思维体系时,是与原有的思维体系存在对立的,必须在和原有思维的融合过程中解除对立。辩证思维就是要考虑这种对立,这种对立就要在否定和再否定的过程中获得逐步的融合。而形而上学的思维就是还没有考虑到这种对立性。其二就是思维发展的
“否定性”形式。这实际上就是现代哲学中所强调的逻辑体系的字封闭性,和思维的发展首先就是在于发现逻辑悖论。在数理逻辑中我们强调了不论是数学逻辑本身,还是物理前提与数学演绎逻辑已经自洽的数理逻辑体系,总是处于有限论域之中。而物理世界的扩展必然造成它与原有的数学演绎体系的对立。而这种对立的表现就是逻辑悖论的出现,新的物理世界中获得的理念,总是与旧的数学演绎体系相对立的,解除这种对立,就需要对原有的数学演绎体系作某种否定。而被否定过的演绎体系,反过来又要对物理的逻辑前提进行再否定。现代物理学的数理逻辑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这样,爱因斯坦的两个相对论公设或玻尔对电子的量子数的公设,都是对牛顿理论的数理体系的否定。我们不能认为这种
“否定”就是对原有理论的废弃,而应该看成是一种发展。但是不论爱因斯坦还是玻尔的公设还要被
“否定”,因为那种来自极狭窄的实践经验所得到的公设同样也会产生逻辑悖论。只有在物理实在所代表的逻辑前提和逻辑前提下的演绎结果的与数学演绎体系之间的多次的否定和再否定过程中才能够达到新的数理逻辑体系的自洽性。这种把辩证关系与逻辑体系的发展过程联系起来,实际上首先是爱因斯坦所阐述的。这个我们将在以后关于相对论的讨论中再来说明。当然爱因斯坦在一生中说过不少的话,中年或壮年时期,相对论在否定牛顿理论框架的过程中取得很大成绩的时候,他也说过一些与这种精神相反的话,如从特殊到一般的过程要靠直觉和顿悟等等。但是到在晚年他对于很多科学问题的看法都比较全面和公正,比较准确和完整地表述了关于数理逻辑也要辩证地发展的那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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