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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春暄收到一位陌生人的信

蒋春暄 (jiangchunxuan@sohu.com) 上传2009.05.05 访问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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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春暄收到一位陌生人的信

蒋春暄同志:

若你能接到此信,打开信封前,后都一定会觉得意外,因为我是一个陌生人。而我也是思量了很久,犹豫再三才下笔的。我想得很多,可是拿起笔来,又不知从何说起更好。

我曾在“潜科学”杂志上(92年第二期)看到过你写的“费马大定理已被证明”一文。可惜该文的参考文献未看到(当时有两篇注明是待发表后来也未进行追综)。该文最多只能看成一种摘要,读者只能跟着文章作几次跳跃,之后突然已经到了结论跟前。无法对那些跳跃的合理性作出判断(而对于那些一眼已将文章看死了的人,可能根本不愿去作那种判断)。不知你后来是否陆续发表给我一份。(或指明文章在何刊物上发表)。记得陈景润66年就宣布证明了“1+2”。(科学通报上发表了摘要)。可是直到73年证明全文公布后才得到世界的承认。

你著文之时,正值中科院数学所新闻发布会前后,有一些数学家。在他未成名之前可能是生龙活虎的,成名后有些人会忘掉自己的过去,这种人掌握了大权,往往不能正确对待无名之辈了。在他们眼里,只有比他大的数学家,在他们心里:他都证明不了的东西,别人——特别是那些比他“斜的人——当然也证明不了。

诚然数学理论的重大突破大多数是那些名家(但当他成名之前,不仍是一个无名之辈吗?)但并不是必然的,而尤其对那些世界性的难题更不是必然,比如希尔伯特第十问题,就是俄罗斯年青数学工作者,假如说这个例子不够典型,因为这仍然是数学科班出身的青年,那么,高次方程求解的问题就是再典型不过的人。正当数学名家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高次方程求解公式之时,一个考大学几次都考不取的青年,却创立了后世著名的伽罗华理论,并因此开创了近世代数的一整个分支。更加典型的史实是,这个青年死后,他的手稿,在当时的世界著名的数学权威手中辗转时,有些人甚至都看不懂(因而也不屑一顾,只是幸好没有丢到垃圾中),所以怎么可以轻易断言不是数学科班出身的人,就一定不能给出数学难题的证明呢?我可以谅解他产生此等言论的背景,他被那种搞数学,也象换时装赶时髦赶热潮的人们激怒了,那一麻袋的废稿错稿浪费了他不少时间,但讲话不能过头,因为除了赶热潮的人以外,还有还有真正的研究者,作为一个研究者,哪一个不是按他所要求的那样“在所研究课题上下一番苦功夫”的呢?人们敢于拿出自己的研究心得哪一个没有投入了极大的辛酸苦涩呢?至于掌握所研究课题的重要成果,方法,文献,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既然是几十年几百年都解决不了的难题,已有的方法往往显得有点僵化而无能为力。所更重要的还在于思想方法要有所创新,就拿费马大定理证明本身来说,当人们普遍地注意力放到代数数论之时(因为它曾给出了重大的突破),Wiles却从另一条(过去普未为大多数人所关注)路给出了证明。

你的文章当时给了我一个鲜明的印象:你确认你已给出了证明。94年冯克勤教授在上海介绍Wiles的证明时,我曾问过他,你的文章他看过否,正确否,他说,他没看过,也没听人说起过。

我觉得,七十年代以前我们过多地反对权威、反对崇洋媚外,过于闭塞,但自从开放以后,唯权威论、唯洋人对的风潮,似乎不很时髦,这种倾向,往往可能将我们的民族精神埋没,将我们民族的自尊、民族的荣誉毁于一旦。比如这个费马大定理的第一个证明,就可能会遭到这样的命运,没发表文章的不去说,已发表文章的,我看到有三个,黄诗炎的,肯定错了,耿济的把证明归结为抽象函数的概念了,而这种抽象函数的概念是否正确,是否能为将来的数学接纳,还需时间,而你的证明(摘要)我却无法判断,为此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一问:

1、你后来是否反复推敲过,你的证明是否完全正确,无原则性问题。

2、你的证明的全文在93年年底前(或再迟一点在94年年底前)发表过,或者放宽些你已发表的文章系列是否可以让旁人(不是你自己)清晰地,得到该定理的完整证明(即不需再作什么补充或纠正)。

3、你发表的文章(或手稿)是否让数学家看过,是否得到答复,是否是肯定的答复(比如说依恩柯利)。

倘若上述1、2是确实的,无误的,我建议你采取行动,目标是取得数学界的公认!

从文中知你和依恩柯利有交往,可否请他审阅全文(若过去他已看过更好,若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可以抢得更多时间),因外最好,能再联系一个比如说Edwards或Ribenhoim。在国内最好能找到二位有点威望的,但那个数学界的最高领导可能不合适,因为他可能只要花一分钟就可以判别你的证明正确否,倘若你的朋友中有这样的人,最好不过,若朋友中无,那么通过熟人介绍或以有偿的形式审阅都可。

倘若国内、国际的权威看过你的文章,都得到肯定的答复(即便有小毛病,只要没有原则性错误或疏漏!)那时,我想是可以力争这个定理证明的“世界第一人”的荣誉的,我觉得这绝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这是一个民族的荣誉。

最近有个外国人(Taylor,注:Taylor是Wiles学生,中国请来的。)来作报告介绍Wiles理论,我想外国人可以为他的同伴游说、宣扬,为的是确证这个世界第一吧,但倘若你的证明是正确无误的,而且你是在Wiles之前发表的。(唯一缺憾的是Wiles是在世界性的学术会议上宣布他的证明,而你是在国内杂志上,而且是一个很不起眼的杂志上发表文章),为什么不可以去争这个第一呢?

(门捷列夫)元素周期被公认之后许多国家的学者纷纷争辨周期律是他们国家的学者所创立,虽然他们明知他们的学者所率先发现的仅仅是一些形式上的规律,而只有门捷列夫找到了问题的实质并予言了新元素的存在,这是为什么?这是一个民族的荣誉。

外国人可以为本民族的荣誉而争,可是我们这里却是自己人压制自己人,只把眼睛盯在外国人身上,倘若我们自己的(学术)领导热情一点,我想你也不至于将文章放在“潜科学”这个外国人很少能看到的杂志上发表了,再退一步,若当时就算你没勇气或没能力在“大”杂志上发表文章,既然已在“斜杂志发表了,若我们的权威们对民族荣誉看得非常重,那么我想,他们对于你的文章一定是会感兴趣的,若发现的确是正确的证明,一定会大肆宣报的。(就象Wiles宣布给出证明后他的家乡把他当成英雄一般迎接,而实际上Wiles的证明有漏洞,是他的同伴帮他补了漏洞才得到真正完整的证明的)。

我不知道我们自己的权威对你的文章究竟看过没有。看过后找到错误否,但当我回想起陈景润的“1+2”之所以红起来,最关键的还归功于基辛格的来访,他不提起要与陈作学术交流,还不知道陈景润要在哪年哪月才能搬出他的小屋子呢?想起这些直让人心寒痛。

当然以上所言基于两个前提,即① 你的证明的确无误漏。② 完整的证明93年(94年)已经发表。倘若你完整的证明(正确的话)手中有付件,能否复一份给我。我固然不能对稿件审定起任何影响,但作为一种学习总可以罢,特别是倘若你的文章得到了国内外一些权威人士的肯定(哪怕是私下的!),亦请来信时详告之,我的声音在这个世界上虽然近乎于零,但作为一个无名小卒为我们中国人呐喊几声总还是可以的吧,静候佳音,回信地址见信封。

陌生同胞,王中淇

96.1.17

王中滇是上海师范大学老师,他才称一位正义的中国人。

佩雷尔曼论文没有发表只在网上公布,同样可以获庞加莱猜想奖,文章在哪种杂志发表不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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