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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文俭 (wj4801@hotmail.com) 2007.10
(编辑改写于《粒子及其质量的计算》的第一章第十一节)
作为某种创新的物理理论,它是否合理,判定标准是什么?对此我们先看看现代物理理论宗师爱因斯坦怎么说。
对物理理论评价,爱因斯坦强调指出:第一个观点是很明显的,就是“不应当同经验事实相矛盾”,它“所涉及的是用现成的经验事实来证实的理论基础”。“第二个观点涉及的……是关于理论本身的前提,关于人们可以简单地,但比较含糊地称之为前提
(基本概念以及这些概念之间作为基础的关系)的‘自然性’或者‘逻辑的简单性’”。爱因斯坦分别称这两个标准为“外部的确认”和“内部的完美。”
爱因斯坦在谈到后一个问题时说:“虽然概念体系本身在逻辑上完全是任意的,可是它们受到这样一个目标的限制,就是要尽可能做到同感觉经验的总和有可靠的
(直觉的)和完备的对应关系;其次,它们应当使逻辑上独立的元素
(基本概念和公理),即不下定义的概念和推导不出的命题,要尽可能地少。”
爱因斯坦也同样十分重视对理论的“外部的确认”。他认为,即使观念世界是不能用逻辑的工具从经验推导出来的,但这个观念世界还是一点也离不开我们的经验本性而独立。他强烈反对把基本概念从经验领域里排除出去,而放到虚无缥缈的先验的顶峰上去。他并不认为思辨比经验高超,并明确指出:“一个希望受到应有的信任的理论,必须建立在有普遍意义的事实之上。”(《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许良英等编译,商务印书馆,
1976年第1版,第10、
11页、106页)。
根据爱因斯坦的上述论述,对创新物理理论合理性判定标准就应当归纳为以下三条:
1
、理论是否对描述范围的全部事实有效,以 “尽可能做到同感觉经验的总和有可靠的(直觉的
)和完备的对应关系”,实现用“现成的经验事实来证实” 的外部确认。
2、理论是否具有逻辑的简洁性,对“不下定义的概念和推导不出的命题”,是否减少到了最大限度,以满足“内部的完美”的条件;
3、理论是否能够与现代物理学中所有成功描述相融,是否与现代成功物理理论的完全自洽,而且具有在常规条件下做实验验证的可检验性,从而满足理论“必须建立在有普遍意义的事实之上”的要求。
(二)
2006
年岁末,在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组织的“伪科学”辨论会上,对是否要承认科学上的某个创新的理论,国家某权威科研机构的一位专家谈了也许他认为是非常充分的如下四个理由,凭回忆大致是:
1、看是否是从已有理论某个原理推导出来的;
2、看是否经得起逻辑证实,是否是数学演绎论证的结果;
3、看是否有实验事实的支持,即是否经历了实验验证与实验证伪;
4
、看是否在主流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了,是否能得到了大多数同行认可。
很明显,这位权威专家的标准,不论是主观的负责态度,或是客观的学术水平,都与现代物理理论宗师爱因斯坦存在着巨大差异,有着如下显而易见的问题:
1、历史上,如经典统计力学、量子力学、相对论等等,每一个新观点都不是从当时已有理论的任何原理推导出来的;这
位权威专家的第一个标准具有绝对的片面性。
1、历史解决“是什么”问题的
新观点,从来都不是演绎论证的结果;实际上,“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是构建形式理论的起点,逻辑学的基本原理表明,这根本就无法用数学来做
演绎论证;数学只有在“是什么”的问题都明确的条件,对描述对象的演绎才是有效的;这位权威专家的第二个标准反映的就正是现代物理理论探索的数学决定论观念。
3、这
位权威专家的的第三个标准完全是对的;但如果提出新观点的人没有任何实验资源,谁又能为他做实验验证?没有实验事实的支持,是否还应该考虑实验条件可能还不成熟这种情形?
4、主流核心期刊传播的都是主流和时尚的理论或观念,对有悖于主流和时尚的
新观点,主流核心期刊能发表吗?主流核心期刊不发表,又怎样能被同行认可呢?特别是我国当代的现实是:主流核心期刊总是要维护今天的主流和时尚,若要它发表有悖于此的
新观点,这无疑等于是要去砸编辑们的 “饭碗”。因此,这位权威专家的第四个标准虽然有道理,但给人的是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痛”的感觉。
(三)
想想我国这位权威专家判定科学创新理论的标准,很容易弄明白他的潜台词就是:只要是正确的,别人承认了的我们就一定认同。
但实际上,国家对科学研究的态度也并非在遵循这
位权威专家所说的标准。我们知道,超弦就没有被实验证实,也被许多物理理论同行猛烈批评,但国家科学研究的主流却总是认可、而且也耗费人力财力进行了探究。
说到底,国家主流科技界这位权威专家所说上述标准的实质,就是尾随他人,不化任何力气,不承担任何风险,舒舒服服的做“裁判”。
国家主流科技界的现实表
明:某些权威专家作为国家科技界主流的技术官僚,他们虽然掌控了科技资源,具有充当“科学裁判员”的资本,但并不一定是高明的忠于职守
的好裁判员。
普朗克在他的《科学自传》中谈到:“
一个新的科学真理的胜利并不是靠使它的反对者信服和领悟,还不如说是因为它的反对者终于都死了,而熟悉这个新科学真理的新一代成长起来了。
”
在当代的中国,如果对某个有效创新的科学理论,不能被今天主流的
“科学裁判员”们认同,当待这些“科学裁判员”们“都死了”后又得到了认同
,这虽然也是历史的重演,但确是现代科学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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