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建议:民科访问学者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已有民科优秀成果脱颖而出(快讯310)
天地生人学术讲座 快讯第08-36期(总310期)(共2页)(200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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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宋正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
主题:民科访问学者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已有民科优秀成果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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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科访问学者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已有民科优秀成果脱颖而出
近年来在科技界出现了一批新生力量,他们因从事非职务的科学研究被称为民间科技工作者(民科)。我们在近两年对民科现状的调查和多次全国民科研讨会的组织中,了解到民科研究的范围很广,成果数量很大,其中不乏优秀成果。但他们同时经历着巨大困难,主要是:没有科研经费、缺乏图书文献资料、没有实验条件、成果得不到评审更难于发表,因而(重要)成果无法被社会了解和应用等。为此我们认为解决民科问题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对科研条件的基本支持(资金、工作场地、实验条件);第二个层次:对成果的基本认定(学术成果在学术期刊上的发表);第三个层次:推动成果在学术界获得认可(包括获奖)并转化成社会成果。这三个层次的问题看似简单,现阶段解决起来却非常困难,都需要与之配套的体系支持和制度建立。这有赖于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
我们认为,在当前体制下建立民科访问学者制度,让优秀民科人士到对口的公办科研单位做为期半年或更长的访问学者。这样做难度相对较小得多,且十分有效,对国家科技发展大有益处,既可解决现有优秀民科成果脱颖而出的问题,又可为科技体制改革提供可参考的信息和方法。
建立民科访问学者制度应先由科技部成立民科管理机构。而后从民科队伍中选取优秀人员(包括有重要原创性成果,争议大,但至今无实质反驳论据的民科成果)分到对口单位做访问学者。在此过程中,民科管理机构和民科接收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促进民科访问学者制度的健全。
民科去对口单位前要签定协议(民科与科研单位或与管理单位)。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解决民科一定的生活待遇和科研经费(希望国家财政能专项拨款);民科在对口单位应享受访问学者应有的科研资源和科研待遇;民科应遵守对口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单位同事和谐相处等。
民科人士应把访问期间要完善的科研内容与访问后完成的结果进行对比公示。完成的科研论文也要公示,如无重大学术问题,应一视同仁刊登到相应的学术期刊。如有版面费,仍希望国家承担。
经可行性分析,可以确信当前建立民科访问学者制度可以基本解决三个层次的第一层次问题,即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基本的科研设施;良好的学术环境以及与专业学者面对面的学术交流。这可以使民科学者学到科学共同体的基本规则和学术研究、论文写作的基本规范,从而更严格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迅速提高和完善科研成果。在此孵化基础上则大多数民科访问学者可以实现第二层次,即长期形成的重要科技创新成果有可能被学术刊物发表而脱颖而出。
从单位的角度看,现各科研单位的访问学者制度已实施多年,有较完善的管理和实施经验。如果一个较大的有条件的研究所、室能安排几位高水平的专业对口的民科学者,不仅不会给单位增加太大负担,而且还因他们为国家培养民科人才作出了贡献,自然将脱颖而出的民科优秀成果归入本单位。民科的整体论思维习性以及多元、多角度的科研方法对本单位的学术水平提高也有启发,也使官科人员从民科人员身上学到更加精简节约、发奋图强、敢于创新的精神。
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建立民科访问学者制度总体投入不多,学术成果丰硕,产出远远大于投入。官科、民科的良好学术对接,也有利于对科研体制现存问题的及时发现,对推动体制改革和创新型体制的构建是大有帮助的。这种官科扶植民科的做法,可以促进官科、民科相互理解,减少已有的误解和对立情绪,也实现了十七大强调的社会公正、公平和反对歧视原则,促进了科技界的优势互补,和谐共进。
在民科与官科人员融合的初期,可能有一定的摩擦,但如果能及时调整解决,问题不会太大。而且随着双方的深入了解,误会消除,一定会形成互谅、互让、互帮的好风气。
总之,当前民科访问学者制度的建立优越性是多方位的:有助于国家科学资源公正分配惠及民科;有助于民科优秀成果脱颖而出;有助于构建官科民科优势互补,和谐共进的科技创新体制的构建。
第2届全国民间科技研讨会暨首届四川省民间科技创新论坛(成都 2007)主要组织人:
王文光:中国知识产权局高工
王德奎:四川《绵阳日报》社研究员
方 明:中国创造学会成果转化中心主任
孙文鹏: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研究员
刘 波:成都理工大学教授、四川新华系统科学研究院院长
宇文永权:北京金大晟创新教育中心董事长
李全起:北京创造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员
宋正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研究员
张 帆:深圳中航集团高工
张东华:四川新华系统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工
张柏宁:《发明与创新》深圳站站长
张惠君:中国专家学者协会秘书长
陈一文:[英籍华人]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委员会顾问,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委员会顾问
季 灏:上海东方电磁波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徐道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
黄友直:湖南省知识产权法人权益保护中心研究员
谢芬芳:深圳市方鲲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研究员
蒋春暄: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4部高工
200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