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举行民科两会关于发展我国民间科技事业的建议(快讯264)
天地生人学术讲座 快讯第264期(共5页)(2007年12月6日)
[载www.tdsrjz.org和www.tdsr.cn]
本期责编:宋正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
主题:第二届全国民间科技发展研讨会暨首届四川省民间科技创新论坛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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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我国民间科技事业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7条规定,发展我国民间科技事业,特提出以下建议,送请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局、中国科协及有关省市领导同志审阅批复。
一、制订《民间科技创新促进与保护法》,为民间科技创新活动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建立“官”(官办)“民”(民办)结合的科技体制,为我国科技事业大发展提供体制支撑。
三、设立民间科技管理机构,领导并服务于民间科技事业。
四、建立民间科技创新基金,为民间科技创新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五、建立民科访问学者制度,通过民间科技研究者与职业科技研究者的交流和合作,建立学术交流平台,促进科技优秀成果脱颖而出。
六、实施淘金工程,有效开发利用民间科技自主创新成果与人才。
七、制订有利于促进探索与创新的科学评价标准,建立客观、公正、规范的科学技术评价机构。
八、请国办、公办学术刊物设立民科专栏或专版,为民间科技成果提供传播与交流平台。
第二届全国民间科技发展研讨会暨首届四川省民间科技创新论坛
200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