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面向基层 重在保护—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个问题(第734讲)
734讲:面向基层 重在保护—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个问题
周 明(中国文联编审 )
时间:2007年9月30日(星期日)上午9-11:30;
地点:北京朝内137,自然科学史所会议室
-----------------------------------------------------------
国家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四年来,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1.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为此项工作走向法制化奠定了基础;2.使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逐步进入整体化、系统化的正规状态;3.“遗产日”的实施,通过展览、演出等宣传活动,扩大了影响,促进了广大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理解和重视。
一.做好立项申报和保护的基础工作。要把基础工作做扎实。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考验,才能成为真正的财富。保证其真实性、民间性,即保护其价值。不能简单复制已有研究成果,需要进行动态核查,补充田野调查。对于有价值的文化遗产,我们既不能让它失传,更不能人为地使它失真,从而造致失信。
二.研究国际先进经验,研究民族传统文化,推动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我们的工作要和国际接轨,应是同层面的理解沟通,平等的交流合作,是主动地吸收先进因素,借鉴各种有益经验。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对象具有民族、民间的特点,我们更需要从宏观上研究中华民族大文化的优秀传统,研究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特征。
三.切实保护,合理开发,促进民族文化的宏远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是文化资源保护,是精神生态环境的保护。应该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重视文化传承人的培养,也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传播和民族审美情趣的培养。合理的资源开发必然要有利于群众的健康生活、健全发展,必然要回过来反哺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