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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文 (cheniwan@263.net) 2007.11
“科学共同体”的规则无法“自拔解套”!——“科学共同体”及其规则剖析研究报告之24
2006
年1月
18日
方舟子在《北京科技报》上发表文章《民间科学家不值得提倡》以“
专业的科学工作者”自居提出∶
http://tech.sina.com.cn/d/2006-01-18/11368236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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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科学工作者因为对科学研究的方法、规律和现实有切身的体会,深知在科学事业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个业余研究者要做出重大发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对这些
“民间科学家”大抵持否定、冷淡、蔑视的态度,最多觉得可怜。
必须指出,方舟子在不同场合强调自己代表“
专业的科学工作者”的看法,至今未见代表“专业的科学工作者
”的“科学共同体”权威人士出来澄清,使许多人继续将方舟子看作确实代表“专业的科学工作者
”与“科学共同体”的看法。
作为《人民网》“专栏作家”方舟子2005年11月24日《揭露违背科学原理的骗局无需举证》:
http://scitech.people.com.cn/GB/44995/3886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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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葛剑雄的许多文章都是言之有理的,他最近在《南方都市报》发表的《如何建立公正的科学成果评价体系》一文,总体立意并不错……但是却很不妥当地举了陈建民一案为例:“对那位绝食老中医,你可以否定他的科学价值,但对他是否弄虚作假,至多只能表示怀疑。如果肯定,就得拿出证据来,否则只能承担诬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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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骗局与生活骗局、商业骗局不同,指的是那些违背科学原理、科学事实的骗局,只要能够证明它的确违背了科学原理,即使没有抓到骗子弄虚作假的证据,也可以认定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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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王洪成的
“
水变油
”
骗局曾风靡一时,一些著名科学家也为其推波助澜,导致了国家财产
4
个亿的直接损失。在开始的一段时间内,揭露该骗局的科学家们并没有抓到王洪成作弊的证据,难道只能表示怀疑,而不能说它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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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来,有一些人在推销各种各样的
“
永动机
”
,有的号称已制出了样品。如果我没能发现这些
“
永动机
”
的能源所在,难道我只能表示怀疑,而不能根据热力学定律认定这些
“
永动机
”
都是骗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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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食49天”也是明显违背了科学事实的一个表演。医学常识告诉我们,在绝食状态下,体内脂肪分解产生的酮体在血液中积蓄会造成代谢性酸中毒,没有氯化钠、氯化钾的摄入也会造成生理机能的紊乱,再加上其他因素,一般在绝食
7天之后就有了生命危险。当然,由于个体差异,有的人可能能够忍耐更长时间,并不是7天之后必死。但是不同个体之间的差异不可能有天壤之别。为陈建民辩护的人声称有一本医学著作记载了有人被饿
30天才死去的案例。我不知道是否真有这样的记载,即使有,也不能用以支持陈建民。陈建民“绝食
”49天之后不仅没有死去,甚至也没有出现疾病,反而其行动、思维、语言与正常人相比没有什么两样,这和绝食
30天之后就死去,并不具有可比性。如果他在绝食49天之后死去,那才有了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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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这类违背科学事实、科学原理的表演,如果能发现其弄虚作假的证据,固然很好,但是如果没能抓到其把柄,我们同样能够说它是个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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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不平常的主张需要不平常的证据。像
“绝食49天”这种主张,是一个非常不平常的主张,那么其主张者必须出示确凿的证据、通过严格控制的实验条件,才能证明其主张,否则的话,我们就只好说它是骗局。
依照方舟子的这种逻辑,只要方舟子或者任何人,认为任何“新发现的自然现象”、“科学实验结果”、“科学实践结果”等“非常不平常的主张”违背了方舟子或者任何人心目中的“科学原理”的话,“就即使没有抓到骗子弄虚作假的证据,也可以认定是骗局”。
也就是说,方舟子自己强调的“谁主张,谁举证,不平常的主张需要不平常的证据”仅是对其他人的要求,并不同样适用于方舟子自己!
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认为代表“科学共同体”意见的
《
北京科技报》将四川老中医陈健民
“绝食49天”列为“2004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首,可以认为
“科学共同体”实施方舟子描述的这种“规则”的社会实践活动。
但是,我料想方舟子不敢公开否认他的这种“认定”也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
为此请方舟子以及该问题上的支持者公开提出你们对于如下四个实例的看法:
(1)《新京报》2005年04月16日《获救矿工讲述被困井下
15天生存细节》
http://news.sina.com.cn/c/2005-04-16/02515663187s.shtml
-- 3
月26
日,江西省乐平市原矿务局辖区内一非法小煤窑出现坍塌
事故。四名矿工被困于150
多米的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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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00名抢险队员15昼夜奋战,其中两名矿工终于在4月10日被救出,令人惊奇的是,这两人被救出时呼吸均匀。
(2)《
京报网
-
北京晚报
》
2005-11-19
《
南亚大地震救援出奇迹 一男子被埋
27
天后获救
》:
http://news.163.com/05/1119/20/22URJKM20001121R.html
--
据《泰晤士报》
18
日报道,
11
月
17
日
,巴基斯坦地震救援部门发布了一条惊人的消息:一位地震后被埋在废墟里的男子成功获救,经查证,从被埋到获救,他在废墟里度过了整整
27
天!但不幸的是,目前他的身体和精神状况相当糟糕。人们闻知这一消息的同时,都想知道,这位男子是如何度过这
27
天的,人在不吃不喝的条件下究竟能活多少天?
-- 医学专家指出,这虽是个奇迹,但并非令人难以置信。第一,哈里德是被卡住了,但不是压在重物下面,这是他能幸存下来的大前提。另外还有一个幸运因素,就是他虽然有一条腿骨折,但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失血、内出血或者因压伤造成肌肉组织损伤,所以与那些失血过多的人的结果便完全不同。第三个因素是,哈里德很年轻,身体状况正处于最佳。
-- 27天的饥饿煎熬而活下来对人来说的确很不容易,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这么长的时间,体重会降低
25%。一旦饥饿成为事实,他的新陈代谢速度也会随之降低,在降低后的新陈代谢的速度下,蛋白质消耗的速度减少了
30%。目前尚不清楚被困的这名男子在27
天的时间里,他的四周是否有水,但他也有可能通过雨水维持生命。
(3)《
新华网
》
2005-11-17
《
7
年前的奇迹:邢台隆尧县
6
矿工被困井下
27
天获救
》:
http://news.163.com/05/1117/21/22PPTGQC0001124S.html
--
新华网石家庄
11
月
17
日
电(记者杨守勇)
17
日
17
时
30
分左右,在河北省邢台县“
11
·
6
”
3
家石膏矿连片塌陷特大灾难事故中,
1
名矿工苦熬
11
天后,终于获救,引起人们的惊叹。然而,在石膏矿塌陷事故中,这并不是绝无仅有的生命奇迹:
1998
年
11
月
26
日
,同样在邢台市隆尧县,
6
名矿工因矿体塌陷被困井下,在完全断绝食物的情况下,坚持了
27
天之久,终于等来了救援者。
(4)《东方早报》2006年12月22日《日本男子山中遇险
凭借“人类冬眠”奇迹存活24天》:
http://it.sohu.com/20061222/n2471987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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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名男子在与朋友前往神户市的六甲山烤肉后,下山时行踪不明,经过
24天才被发现救出,经过治疗目前已无大碍。院方指出,这名男子在遇难后由于身体状况处于接近冬眠状况,才得以奇迹般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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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饥寒交迫,又不能动弹的情况下,三敬唯有依靠背包内剩下的一小瓶烤肉调味汁和纯净水而得以暂时充饥,但第二天中午过后他就失去了意识。
“我想,后来我肯定是睡着了。”他说他完全记不起来之后发生了什么,直到被人发现。
这四个实例的结果充分证明:方舟子及其支持者,如因他们认为某位研究者“新发现的自然现象”、“科学实验结果”、“科学实践结果”等“非常不平常的主张”明显违背了方舟子及其支持者心目中的“科学原理”而欲将其认定为“科学骗局”,在宣布这样的认定之前,这样的主张者(方舟子及其支持者)必须出示确凿的证据、通过严格控制的实验条件,证明其“认定为科学骗局”的主张,否则的话,我们就只好说这样的主张者(方舟子及其支持者)制造了又一个“反伪科学”的骗局!
也正因为如此,四川老中医陈健民将四川老中医陈健民
“绝食49天”列为
“2004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首的
《北京科技报》告上了法庭。
《新闻晨报》2005年07月22日《
"绝食骗局"官司司马南未出庭 老中医一审取
胜》报道:
http://news.xinhuanet.com/st/2005-07/22/content_32512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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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这起关注度颇高的名誉权案一审终有定论。昨日主持开庭的林庭长介绍,被告北京某报虽然并未到庭,但法院还是依据他们邮寄来的相关材料作出判决,结果如下:北京某报对陈建民停止侵权并在报纸及网站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
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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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某报对此次庭审是否有所表态的问题,宣明律师这样告诉记者:“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有力证据。质疑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北京某报在报道中毫无根据地把老中医绝食行为归结为骗局,对老中医是有污蔑意思且是贬义的。我们是针对这提出损害名誉权的诉讼的。”
法庭的这一判决,也证明中国的法律否定方舟子及其支持者坚持并付诸实施的
规则:“揭露违背科学原理的骗局无需举证”!
接续篇:->25、“科学共同体”的潜规则:鼓吹依靠“直觉”,鼓吹“是不是骗局,人们甚至不需要知道多少科学知识,根据常识
就可做出判断”,推行科学“愚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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